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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TRIPS时代,全球市场面临新一轮发展与机遇,区域双边贸易协定成为这一时期的发展重点。继TRIPS协议之后,知识产权条款成为国家间贸易谈判不可缺少的一部分,TPP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也成为继ACTA(反假冒贸易协议)之后又一高标准的知识产权规范,其谈判也在国际社会中掀起了新一轮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的争论,同时成为影响中国未来知识产权法发展进路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分析TPP协议及其知识产权条款的谈判过程、谈判背景和主要内容,试图对TPP知识产权条款作出评价并分析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在此背景下的发展道路。本文为阐述上述问题,共分四章。第一章以对TRIPS协议及ACTA协议做了阐述与分析,指出在TRIPS协议后不同国家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争议:通过阐述TRIPS协议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解释了后TRIPS时代新型知识产权协议出现的原因,并对ACTA这一与TPP协议知识产权章在谈判、内容上都存在诸多关联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进行评析。第二章首先分析了TPP协议产生的背景,并对历次TPP协议谈判及其过程进行了概括式叙述,并针对TPP知识产权条款中存在的Trips-Plus条款进行了研究,以此说明TPP与TRIPS协议的不同及超越之处。第三章对TPP的谈判程序、谈判理念进行了深度剖析。TPP的秘密式谈判成为国际争议焦点,是反对者认为TPP违反国际谈判通常方式、违反国内法的最主要理由。此外,TPP的高标准也导致TPP的实现必须要跨越谈判国国内法的“障碍”,这也成为TPP各谈判国难以达成最后共识,导致TPP正式文本一次次延迟的一个主要原因。第四章以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为视角,在前文分析TPP知识产权章内容的基础上,作出TPP可能影响中国贸易体制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论断。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在后TRIPS时代应当坚持知识产权多边主义,坚持人权高于知识产权的立场,并积极寻求体制间沟通;在此基础上应关注TPP的谈判,并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不同层面借鉴TPP知识产权条款的可取之处并使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