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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创业板市场建立一年多来,上市公司已达100多家,融资金额近1000亿元,有力的支持了创业企业、创业投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但创业板市场也同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高价发行新股、公司高管辞职、退市制度缺失以及券商直接投资与上市保荐人制度利益关联现象严重等问题制约了创业板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中,由于公司上市发行制度尚未完善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成长性预期等原因导致超额募集现象严重,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闲置问题也显得格外突出。截至2011年1月17日,共有163家创业板公司上市,预计募集资金393.1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1,180.94亿元,共计超募资金为787.76亿元。与此同时,大量创业板上市公司在监管部门严格的监管下短时间内尚不知如何有效使用这些超募资金。据统计,创业板上市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率仅为21.85%,而已明确资金流向主要包括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并购扩张、归还银行贷款、买地、买房、买车等。在这些用途当中,真正能够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资金并不是很多,这显然与创业板本身被赋予的使命格格不入,创业板的初衷是为代表未来新兴产业方向的创新公司提供融资平台,但是在创业板启动一年多后,上市公司面对充裕的超额募集资金却显得有些犹豫和盲目。因此,如何有效使用创业板巨额超募资金和对变相挪用资金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探讨创业板超募资金使用问题首先应对创业板超额募集的现状、成因及所带来的危害进行阐述,为后面的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方向提供研究基础。从发行制度、发行人及市场参与者三个方面论述了创业板超额募集现象的成因主要有:发行询价体制导致了新股发行的高市盈率;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上市公司资源的稀缺性;部分特殊行业的企业拟投资项目较少但必须满足首次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25%或10%的规定;发行人提出上市申请时确定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与实际募集资金有较大差异;市场参与者的利益趋向给高市盈率带来空间。而针对创业板目前普遍存在的超额募集现象分析得出其带来的危害有严重浪费社会资金资源,破坏资金优化配置;不利于创业板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损害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关于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分析调查总结出以下资金使用内容: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补充公司已有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投资新项目;购买办公楼、营销场所或购买土地用于建公司总部或基地;购买车辆;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以及资金置换;设立子公司或进行收购兼并;用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而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资金利用效率不高,普遍成为银行存款;超额募集资金投资与主营业务无关;变相挪用募集资金以规避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管理层缺乏管理和运营巨额超额募集资金的能力;创业板上市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进行主营业务投资时项目稀缺;超额募集资金用于高转送炒作股价致使机构和大股东获利。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监管部门主要从资金帐户、资金使用程序和资金使用范围三个方面对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出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严格控制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而关于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的监管方面建议有如下内容: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在公司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前列明;合理制定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引导上市公司科学制定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违规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的处罚条例以及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证券市场在不断发展中走向成熟,创业板大规模超额募集资金现象也可能只是暂时性的,上市公司应抓住这次机遇努力将企业做强做大,而监管部门应随时掌握市场变化情况,建立有效的创业板超额募集资金管理体系,确保资金能够规范使用并实现良好的收益,为上市公司及投资者提够更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