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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成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经阶段,同时也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标志。1998年我国颁布了住房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和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这个纲领性文件颁布9年来以来,以住宅为主的中国城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新的增长点。保持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看到房地产市场取得较大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由于市场的不成熟和政策实施不到位,房地产市场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存在许多问题,甚至引起经济泡沫,应给予极大关注。对于年轻的中国房地产业来说,整个行业运行远远没有实现“帕雷托最优”(Pareto Efficiency)。有些房地产企业利用政策漏洞和各种违规手段获取暴利,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以争夺高利润为诱惑的竞争,使整个房地产市场存在:旺盛的市场需求、非理性的预期利润率、主体进入的多元化、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健全等情况。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手段包括经济、法律、行政、土地等手段,经济手段又包括财税和金融手段。金融手段的核心就是货币政策,货币政策作为房地产市场的外生变量,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影响房地产市场。本文分析了自1998年至2006年我国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货币政策,并对货币政策支持与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途径及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以微观的山东省淄博市的房地产市场对实证结果进行了验证,得出了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结论及需要反思的问题,进而提出了货币政策支持和调控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研究的内容共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分析,对货币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途径及理论加以阐述;第二部分是货币政策支持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际比较,以美国、日本、新加坡等房地产市场发展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所采取的货币政策进行研究,能够得到可以借鉴的启示;第三部分是实证研究,利用1998年至2006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有关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以微观的一个案例:货币政策调控下的淄博市房地产市场对实证研究结论进行了验证;第四部分是得出实证研究结论,并分析了货币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货币政策支持与调控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