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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一种所有权类型,多年来在学界有着诸多的争论。《集体土地所有权缺陷之原因及发展路径探析》在阐述集体土地所有权概念及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其之所以会有如此种种缺陷的原因,最后提出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未来可能的发展路径。全文共有五章,分别为:“导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概念”、“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产生及现状”、“集体土地所有权缺陷之原因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展路径探析”。 第一章“导论”中,首先从学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多年研究却至今仍有诸多争论,导出研究这个问题的必要性;接着阐述了国内研究现状(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中国特有的所有权形式,所以对此进行研究的主要是中国学者);最后是本文的一个基本思路,如何在已有的成果上提出可行的方法。 第二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概念”中,本文首先从所有权的概念分析着手,认为应采用具体列举主义与抽象主义相结合的方式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定义,即可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定义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终极支配权。但因传统民法中没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机械适应经济基础的产物,是中国的创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所以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定义都无法科学清晰地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 第三章“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产生及现状”中,笔者简述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产生的过程,由其产生的过程可以看出,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及1956年高级合作社运动直接导致了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产生。国家用政治运动和非经济的手段,取消了农民土地私人所有权,建立了我国土地集体所有制。为的是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考虑,要求农业提供国家工业化所需的资本。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现状的综述,使我们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客观存在多年,是主体模糊、客体范围不清、权能残缺的“所有权”,至今仍是难以破题的改革。那就是:我们在设计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创新方案时,应当考虑到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作用。如果离开中国特定的历史,试图用单一的土地所有模式取代古就有之的土地复合制,必定会遇到土地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抵抗。遵循从事实出发的原则,我们不能忽视对传统手段,即几千年传统的人伦手段和以往几十年传统的行政手段的作用。因为在正式制度(法律)、非正式制度、行政政策之间存在着一种互补的关系。只有加快体制改革步伐,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树立统筹的发展观,以发展城市、发展工业的力度去发展农村和农业,用经营工业的理念去经营农业,才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