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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式”行政执法在中国社会广泛存在。“运动式”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的一种加强(或者说是一种变态)的形式。“运动式”行政执法具体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为地扩大了(或逾越了)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行为范围,执法烈度,并最终突破了法定的行为界限和权限。“运动式”行政执法本质在于行政裁量。本文以“整顿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这一个案为视角,分析了“运动式”行政执法中行政裁量的合法性。本文提出从原则意义上,行政裁量价值目标应当是个案正义和行政效率。其中,个案正义价值目标具有终极性意义。同时,由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