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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末以来,合成作战理念逐步受到公安理论研究者关注,进入二十一世纪,合成作战机制引起公安机关决策层高度关注,公安机关合成作战的内涵也不断深化,2010年9月17日,公安部在黑龙江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刑侦工作座谈会,会上强调全国刑侦部门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打好“合成战、科技战、信息战、证据战”为重点,大力推进侦查方式的转变创新,进一步提高侦查水平,提高办案水平。2014年12月,全国公安工作会提出了“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必勘、专业研判、分类侦查、准备办案”的打击犯罪新机制,将合成作战作为侦查打击的一种机制固化。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在合成作战方面开展了许多探索和实践,各级公安机关相继建立了合成作战平台,成立了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警种部门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在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下,虽然我国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合成作战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公安工作水平的提升,但这些做法大多局限于一个地区或一个警种,其产生的效果和影响是有限的。合成作战机制的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公安机关系统内指挥、侦查、情报等多方面因素。本文第一部分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概述,从合成作战的概念入手,指出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是公安机关在处置各类警务事件中,为了提升整体工作效率,从提升总体效能出发,以快速高效的指挥为核心,以智能科技为依托,以标准运作为基础,以个体素养为保证,整合相关警务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大对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建立各类突发案事件处置机制,全盘提高公安机关处置复杂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和水准。第二部分当前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的运行现状,在公安部党委决策与推行下,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根据不同的启动方式划分为应急型合成作战、常态型合成作战、自发型合成作战;根据合成作战内容不同划分为技术合成型、人力资源合成型,情报信息合成型;根据合成作战参与主体不同划分为内部合成型与外部合成型;根据合成作战空间范围划分为跨区域合成作战与跨境合成作战。全国公安机关代表性的合成作战模式主要有南通通州合成作战模式和四川成都合成作战模式。用“数据”寻迹觅踪、用“数据”智能研判、用“数据”精准布控是大数据在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中的具体应用。第三部分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南通通州、四川成都等合成作战运行较典型的模式进行分析,发现目前公安机关合成作战发展机制存在缺乏完备的组织体系、大数据格局没有完全形成、缺乏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缺乏及时完整的信息共享、缺乏协同配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第四部分完善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的设想,为进一步优化优化、整合相关资源,切实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的整体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加强顶层社会,完善组织架构,积极建构大数据下的警务工作模式、完善合成作战一体化指挥防控体系、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