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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政策,商业银行是“有限”的银行。近年来,随国内资本市场的崛起,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伴随着外资银行大规模的进入和利率市场化的日益临近,国内的商业银行如果再依靠传统的利差作为盈利手段,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通过资源的整合,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实现两者之间的业务交叉混合,使银行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种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以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高效运作的措施,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必然选择。2001年后,随着法律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的逐步出现,政策逐渐松动,部分商业银行率先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了初步的尝试,开展了债券交易、基金托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及其他投资银行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经营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业务普遍存在重视程度不高、管理难以适应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提供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我国仍然是传统的商业银行为主,投资银行的发展还处于早期阶段,配套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投资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专业人员匮乏。现在迫切需要的从法律法规、运作模式、人才培养、提高监管效率等方面加以改进,加快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增加投资银行在商业银行中的盈利的比例,提高商业银竞争力,以适应金融全球化的趋势。在本文中,以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为研究目标,在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商业银行中投资银行的地位,分析潜在的问题,并提出合适的我国的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的政策建议,为国内商业银行开展行投资银行业务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一点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