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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是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在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我国蔬菜价格出现的剧烈波动,一方面影响农户的收入,降低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另一方面影响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平滑蔬菜价格剧烈波动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不少学者从理论上指出缓解蔬菜价格剧烈波动的关键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通过建立农业产业组织,实现规模化经营,降低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减少生产风险与经营风险,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以及农产品流通速度,从而达到缓解蔬菜价格剧烈波动的作用。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我国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也逐渐丰富起来,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市场、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同时,我国的农业产业组织规模也逐步增大。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截止到2013年底,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期末实有户数已发展到98.24万户,比2012年增长42.06%,出资总额已达到1.89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71.85%。2013年底,我国的专业市场数量已达到3708个,比2001年的1329个增长约为1.79倍。然而,我国的蔬菜价格波动情况并没有随着农业产业组织规模的增加而趋于稳定。 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蔬菜价格的波动特征进行了描述,阐释了农业产业组织影响蔬菜价格波动的原理,并利用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两种不同形式产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市场)的发展对我国蔬菜价格波动的影响作用。研究不同形式产业组织对蔬菜价格波动的影响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农业产业组织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抗风险能力以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而易见,然而在我国经济转型条件下农业产业组织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究竟如何一直有待在实证分析方面做进一步的探讨。尽管从理论层面来看,农业产业组织会实现规模效益,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以及流通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提升农户抵抗自然灾害和经营风险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农产品价格的波动趋于稳定。然而,现实中,一方面我国的农业产业组织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我国的蔬菜价格也一直处于较强的波动状态,“过山车”式的价格波动现象也屡见不鲜。对上述现象给予合理的经济学解释有助于我们理解经济转型和制度变迁过程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与农产品价格波动之间的逻辑关系。纵观现有文献,多数研究只是从定性的角度说明了农业产业组织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对我国现行市场条件和制度环境下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经验研究还很少。本文通过实证建模的方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市场为例分析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对蔬菜价格波动的影响将是对现有研究的补充。同时,分析不同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对蔬菜价格波动的影响,一方面有助于了解我国农业产业组织在平滑蔬菜价格波动方面是否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为今后深入研究我国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对鲜活农产品价格波动影响机理提供学术参考。 本文的研究假说是两种形式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可能尚未有效发挥对蔬菜长期价格波动的平滑作用。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从理论到实证再到政策建议的技术路线,按照如下思路展开了本文的研究: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回顾相关理论,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分析农业产业组织影响蔬菜价格波动的原理;通过数据分析描述我国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现状以及我国蔬菜价格的波动情况;构建面板数据模型以验证研究假说,探讨两种不同形式的产业组织对我国蔬菜生产价格和零售价格波动的影响;综合实证结论,就今后农业产业组织的发展方向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研究结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蔬菜专业市场的发展并未有效发挥平滑我国蔬菜价格波动的作用;相较而言,蔬菜专业市场在平滑蔬菜价格波动方面的作用更为明显;蔬菜生产资料成本不是导致我国蔬菜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劳动力成本是导致我国蔬菜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自然灾害不是导致蔬菜价格波动的主要原因。本文从政府以及农业产业组织自身方面就农业产业组织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以促进农业产业组织规范发展;继续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力度;增加对合作经济组织机械化生产设施的支持;继续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业产业组织实行跨区域发展;帮助农业产业组织规范内部治理,促进农业产业组织完善各项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