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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各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所带来的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正在为各国各地区的实例所一一证明。因此,发展现代农业也就成为民族地区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发展水平低,至今大多还是传统农业耕作方式,而少数民族同胞单纯靠传统农业生产又很难取得极大地经济效益。可喜的是,当前以湖南西部苗族地区为代表的一些民族地区在努力尝试现代农业的发展之路,并逐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他们在实际可行的前提下,克服各种困难,依据自身资源禀赋以及与全国其他地区的相对比较优势,引进国内的先进科技,从而有效的优化现有资源结构,深挖本地特色优势,使得经营产业化升级,以初步形成了湖南西部苗族地区的现代农业典型。虽然,在这个探索的过程中,成绩是主要的,但是发展现代农业是一个极其复杂多变的系统社会工程,涉及的变量非常多。从总体上衡量,它既要求该地区的生产力水平有“量”的飞跃,也要求他们的社会生产关系有“质”的变化,这里主要是注重人的综合素质的提升。因此,在我国的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在建设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首先树立以当地居民的主体意识,同时加快地区的农业经济体制的整体创新。必须指出的是,本文的核心概念是“现代农业”,它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的人类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而且,可以说,这个阶段才刚刚开始。从其历史背景来看,现代农业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发展的概念,它并不是一个业已完成的封闭体系。通过分析现代农业的不同定义,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阶段特点,笔者在此将现代农业概念定义为:现代农业是指以树立农民的集体主义精神为根本,以提高农民素质技能为手段,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资本运作和生产的各环节有效结合,建设多元互补的产业形态和产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目前,学界以特定民族为主体来研究现代农业的实际调研已经比较多了,但是专门的文章还相对较少,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现代化本来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之一,其意义不容忽视。基于此,本文的选题是有着极大地实践需求的。所以,本文立足于前人的研究,同时结合湖南西部苗族地区的实地调研,争取揭示该经济现象中的矛盾体系以及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