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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是产业进步的标志,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服务贸易更是以超过货物贸易的速度迅猛发展,日益成为最活跃、最广泛的经济部门,以至被各国视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由于体现各国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范围和程度,涉及各国国内服务业的保护和扩大出口,甚至影响到各国意识形态、公共秩序乃至国家安全,因此,不论是在各国国内法规、双边条约或协定中,还是在作为全球服务贸易多边法律规则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都被视为关键内容,亦成为各国矛盾冲突的焦点。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一,遵照GATS规则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已是必然,这使怎样完善我国国内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立法,如何在服务贸易后续谈判中争取更大利益,成为当前急待研究的课题。本文拟通过揭示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理基础,比较、分析各国、区域性贸易集团服务贸易立法成果,分析GATS中市场准入的规则及其意义与不足,对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以寻求对我国服务贸易立法有益的启示。 全文共四万二千余字,除“引言”以外,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旨在分析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基本理论及其昭显的法律原则与价值。文章首先阐释服务贸易的法律概念、特征和范围,指出当代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点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研究的基本前提和现实意义:通过分析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概念,发掘其质的规定性和根本属性;最后,分别从经济学角度和法理层面揭示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贸易理论源泉和其蕴含的法律原则和价值。 第二部分通过对全球性服务贸易多边法律规则和区域性经济集团市场准入规范的考察,揭示全球服务贸易和区域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逐步自由化趋势,通过对开展服务贸易具代表性国家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立法的考察与比较,寻求对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有益的启示。 第三部分在剖析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承诺与准入现状的基础上,指出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GATS实施给我国服务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我国服务市场开放应坚持逐步自由化基则和应采取的具体对策。 第四部分剖析我国目前服务贸易立法的现状与不足,尝试确立新形势下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指导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前瞻。 关键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具体承诺WTO G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