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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正处于伟大的社会变革转型期,这种社会的变革与转型过程就是一个现代化的过程。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各个领域都会面对一些难题和困境,其中,如何加强人性化的行政执法以及如何提高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效率等问题都是行政执法部门在变革和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论从理论还是实际的需求来看,行政执法的正当性问题都会成为政府执法部门在转型过程中所要思考的重点问题,无论是从执法实践还是从理论研究现状来看,关于行政执法正当性的理论研究都已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探讨行政执法正当性的目的在于力求体现行政执法和伦理规范在主体和内容上的结合,从伦理的视角对行政执法进行理论研究,这样的尝试并非抛弃或否认法治的路径,更不是用伦理来取代对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而是试图用伦理的优势来弥补法律路径潜在的不足和解决法律路径的缺陷,以伦理的特殊功能来超越法律方面的不足、限制和困境,为完善我国行政执法的正当性探求新路径,以提高行政执法的人性化和实效性,督促政府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好职责,从而为合法合情合理的人性化执法体系的构建提供伦理支撑。行政执法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运用法律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全部活动,常又以行政机关的立法、执法、司法三种形式表现出来。然而,现代行政管理的对象不但面广量大,而且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并且专业性、技术性极强,而法律法规是一般的、静态的规则,抽象性、概括性极强,这就决定了法律法规对行政管理的社会关系不可能概括完备,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而只能对部分问题仅设立原则性的规定,这就是司法上存在的不足,这种不足和困境可以通过伦理的路径加以弥补和扩充,这就是伦理道德用之于行政执法上的功能。行政执法的正当性主要以平等、公正、良心、勇气等伦理思想为基础,其正当性问题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目的、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等方面,笔者试图为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组织在执法过程中的价值取向、伦理规范、行为判断与评价等问题提供伦理上的一些反思。讨论行政执法的正当性,必须深刻把握中国传统伦理与法的互动机理,分析执法工作人员的个体素养与执法行为的关系,推动中国伦理和法的精神价值的现代转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伦理精神与法治文化之间的内在契合互动机制。追求行政执法的正当性的目的不单是在于建立一个如何纯洁的伦理规范机制,追求行政执法的正当性目的在于行政执法活动体现深刻的伦理精神,追求行政执法的正当性,具有弘扬执法美德,推行合情合理的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公权力向善、向公,尊重行政相对人、实现公共利益,提升道德修养、塑造行政执法人格等伦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