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尝试以底比斯西岸的代尔·艾尔—麦迪纳工匠村为个案,研究埃及新王国时期出现并盛行的特殊现象——神谕审判。此研究以麦迪纳工匠村出土文献为基础,讨论的重点在于神谕审判的操作、神谕审判与工匠村内外司法实体的关系,以及神谕审判在新王国时期产生和发展的深层原因。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首先介绍了“神谕审判”的概念,此课题的研究概况、研究意义,以及研究的可操作性;接下来对本文研究的具体个案——代尔·艾尔一麦迪纳工匠村的考古史,村落生活概况,以及麦迪纳出土文献的分类、出版和研究情况进行了概述;最后说明了本文所使用的资料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分五节论述了工匠村神谕审判的具体操作。第一节为工匠村神谕文本考察,界定了本文所使用的工匠村神谕文本的基本范畴,并将这些文本分为“神谕问题”、“神谕记录”和“提及神谕”三大类分别讨论;第二节考察了工匠村神谕审判的具体操作方式,包括提供神谕的神祗,请教神谕的形式,以及神王阿蒙霍太普回答问题、给出神谕的几种方式;第三节论述主题为神谕审判的时间和地点,目的在于探讨工匠村神谕作为一个司法机构是否是常设的、正规的;第四节针对找到的神谕文本,对工匠村神谕审判进行了案例归类,主要用意在于探求神谕审判的司法权限;本章的最后一节讨论了工匠村神谕审判的法律效力问题,包括其合法性的基础,法律效力的力度,裁决的实施手段,以及违反裁决的惩治措施等方面。 第三章论述了神谕审判与工匠村内、外部司法权威的相互关系。第一节从工匠村内部入手,讨论神谕审判和工匠村法庭的相互合作以及权限划分;第二节向工匠村外部扩展,考察了神谕审判和维吉尔机关在工匠村司法事务中所处的地位和之间的联系。 第四章探讨了新王国时期神谕审判的司法形式产生并得到普及的深层原因。作者认为古埃及法律对神权、王权的依附性,宗教、世俗的双重属性,以及延续千年的习惯法传统是神谕审判产生的内在根源;从外因上看,新王国时期祭司集团权力与实力的膨胀,以及他们涉足世俗权力的愿望和努力,更加促成了神谕审判这一特殊司法形式的出现和迅速普及。 最后一章从两个方面对全文的论述进行总结。一方面从大处着眼,对于神谕审判在新王国司法体系中的地位进行了归纳;另一方面则回到本文研究的小范围,澄清了代尔·艾尔一麦迪纳工匠村神谕审判的一些特殊性,并说明了其总体上的一般性,这无疑是本文个案研究可行性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