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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美好的社会形态,一直以来都是全人类追求的社会理想。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已经有了和谐社会思想的萌芽,并作为中国文化的主流思想被传承了下来;在古希腊时期,西方也把和谐思想作为一种哲学范畴提了出来,随后和谐思想从哲学领域进入政治领域;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揭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并论证了最终实现和谐社会的历史必然性。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思想和行动的指南,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把社会和谐作为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在之后的一系列会议和决议中指出了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是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得到协调发展的社会,同时也是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边境民族地区由于受历史、自然以及生产力发展等因素的制约,一直以来都存在着物质基础薄弱、社会发展程度较低、人口整体素质普遍偏低等现实问题。而我们要构建的社会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和谐发展的社会,边境民族地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关系到我国边疆的稳定和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安全的维护和民族团结,没有边境民族地区的和谐,就没有整个国家的和谐。云南边境民族地区是我国边境民族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在民族构成、资源禀赋以及地理区位等方面的特殊而不同于其他边境民族地区,适合该地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思路也就不同于其他边境民族地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本文选取云南边境民族地区一个具体的研究对象——富宁县作为范例,通过分析该范例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及其发展思路来探索云南边境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