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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关系以及传统的农村农业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世代居住在农村,以农业生产为生的农民开始大规模向城镇工商服务业流动、聚集和集中,土地和其他资源的城乡空间布局,也发生着相应的重大改变,因此,以“清晰的农户使用权和经营权”为中心的农村产权制度,就有必要适时转向以“有保障的转让权”为中心的更加新颖的产权制度。在此基础上,为了在新时期农村体制改革道路上取得新的突破,中共中央在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了农民土地流转权,使农民获得了实质性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我国土地新政策的焦点之一,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简单的农村融资方式,而是一种放松直至解除对农民财产的不当限制,唤醒农村沉睡资本,最大限度发挥农民资产增值潜力的制度信号,核心是希望通过一些制度安排,真正实现“还权于民”。本文以成都市为例,旨在通过分析农房抵押贷款的现有模式及其配套制度,研究农房抵押贷款这一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创新产品,目的在于找出农房抵押贷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本文首先在回顾相关文献中的主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了现代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两个经典理论,在介绍我国农房抵押贷款发展的制度背景、农房抵押贷款的定义、基本特点、主要因素、操作流程及其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成都市农房抵押贷款主要模式及其配套制度。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通过选取5个典型的区(市、县)对成都市农房抵押贷款进行了研究。一方面,从制度需求的角度出发,在对回收的303份农户调查问卷进行描述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引入基于最低预期成本的随机效用模型,重点考察了农户对农房抵押贷款的模式及其配套制度的需求,结果显示72.6%的受调查农户“双证齐全”,但仅有23.4%的受调查农户成功申请了农房抵押贷款,对贷款的了解程度、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拥有耕地等都是影响农户申请农房抵押贷款的因素;另一方面,从制度的供给入手,通过分析对参与机构(包括3家金融机构和2家担保机构)的访问记录,从宏观层次研究了农房抵押贷款的模式及其配套制度,可见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是农房抵押贷款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现有的模式及配套制度的运作下,农房抵押贷款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积极的成效:完善了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及抵押制度,拓宽了农民的融资渠道,将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引入农村,并且改善了农村的金融环境。(2)农房抵押贷款现有的模式及配套制度中,仍存在着很多有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农房抵押贷款长期健康的发展:农房确权颁证亟待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支撑;配合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建设;政府在农房抵押贷款实施过程中的角色需要转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社会安定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