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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环境有效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农村治理效率和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一方面,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植入乡村环境的内生治理格局,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粘合度获得长足的改进,使农村环境治理呈现出新风貌;但另一方面,政策指导下的农村环境治理行为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预期要求,并直接造成了低效甚至无效治理的负面状态,农村环境治理实践总体上“收效甚微”。因此,如何摆脱农村环境低效甚至无效治理的局面,使农村环境沿着政策预期的方向发展,是当前社会亟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首先,以农村环境为切入点,通过对既有环境问题的关注,提出“何以能够”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初步设想;其次,农村环境议题关注度持续提高,一系列环境政策制定并出台,依托政策的导向作用,农村环境在理论上存在“能够”解决的预期目标;最后,通过行为响应,政策不断深入农村环境治理的全过程,其结果也构成了农村环境治理“能不能够”解决的实然体现。延伸到实证层面,通过对豫东W乡的环境整治行动进行分析,发现政策驱动下的各主体行为选择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预期目标,包括治理主体、服务执行、监督网络以及乡民习性等在内的各要素均未达到政策要求,并表现为治理主体“不能”落实、治理权责“不能”统一、治理内容“不能”达标以及治理过程不能持续的偏差状态,四个方面共同作用,整体上回应了“能不能够”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对农村环境治理有效性进行测量,构建了规划完成度、设施使用度和村民满意度三个关联维度,并发现农村环境治理在规划维度存在偏离既定方案设计(单项有效性0.45),在设施维度存在新方式与传统乡习的碰撞(单项有效性0.285),在满意维度亟需要提高村民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认可度(单项有效性0.25),农村环境治理整体性趋向于低效治理局面(整体有效性0.32)。因此,要摆脱农村环境低效治理的桎梏,必须在有效性的基础上,着重把握管治、自治和共治三个维度的关系,形成有效治理局面,保证农村环境趋向良性健康发展。管治维度,要提升“依政”调合能力,也即通过转变和规范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制度法规、培植和构建监督网络等手段,形成良好的管治效应,为农村环境治理打下基础;在自治维度,要落实“依政”参与能力,也即通过加深村民的自愿参与的念头、激活村委的法定自治功能、提升村庄的依政治理能力等手段,为农村环境治理营造良好的自治氛围;共治维度,要加强“依政”协调能力,也即通过搭建广泛参与的沟通平台、创造皆可参与的划桨机制、重塑乡规民约的治理功效等手段,形成良好的共治效应,最大限度的消解农村环境治理低效甚至无效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