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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简称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制度。 近来,房地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遇到资金瓶颈,我国民间蕴藏着巨大的资本却缺乏高回报的投资渠道,作为连接这两者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成为金融界、房地产界讨论的热点,但是很多相关讨论都不深刻,没能系统的介绍中国发展REITs所存在的法律制度问题,甚至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同其它概念混淆起来。 本文的主要目的是结合国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与法律制度的推动关系,深入、全面的分析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所存在的法律制度问题,并就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相关立法的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通过四个部分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论述。 第一部分为导言,首先论述了本文所涉及的基本概念以及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描述了中国房地产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以及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所能带来的好处,指出了本文研究的意义。接着进行了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理论综述,分析了目前的研究现状及不足之处,提出了本文的逻辑框架、分析方法及新意。 第二部分分析世界各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与法律制度的推动作用。首先分析了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以及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演变过程,指出两者之间的联系,并就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免税规则以及结构模式进行了分析。然后分析亚洲和欧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发展以及这些地区法律法规的推动,就亚洲和欧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设立条件和结构模式进行了具体详细的分析。 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所存在的问题。这部分主要从现有基金法、现有信托法、现有税收政策以及物权法的缺失等存在的法律制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