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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将民营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以典型代表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为案例进行研究。首先论文提出了此次调研的社会背景意义和思维方式等,为之后论文的相关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接着对民营企业以及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界定,并以公司治理理论为基础作为调研的知识框架,其中的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交易费用理论等作为论文的理论框架。然后引入中国民营企业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论文还对国际上主要的三种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总结介绍,包括以英美国家为主的外部监控模式和以德日为主的内部监控模式及以东亚国家为主的家族控制模式,为我国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模式提供了借鉴。最后论文从优化股权结构、法人主体方面,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对完善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提出了对策建议。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是: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三权合一”使企业的命运完全掌握在大股东手里,依靠大股东的主观决策和经验积累为公司出谋划策,最终形成高度的集权而积累大量的风险,二、针对股权集中状况,可以采取建立完善适当分权的股权结构模式,高度重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改革独立董事制度等策略,减轻股权集中对治理的负面影响。三、民营上市公司股东与管理层高度一致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内部人控制问题;监事会制度设置与股权结构的内在矛盾性,导致了监事会形同虚设,但独立董事制度对此缺陷起到了部分弥补作用。四、重点建构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监控制度。树立“影子董事”的概念,只要是实际控制或者对公司作出决策的人,即使不是董事会成员,也必须担责董事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系统地分析了民营上市公司吉峰农机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代表了对民营企业家族治理模式的考察,研究了其形成的现实原因。提出了民营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可借鉴性发展对策,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