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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全问题既是国家安全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实现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1]。近年来,由于全球人口总数的大幅度增加,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使得人类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强度加大,随之而来的土地安全问题逐渐凸显。边境地区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保障边境地区土地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在当前党中央高度强调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背景下,边境地区土地安全已经引起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文选择广西边境地区作为研究区域,重点参考谭荣所著《中国土地安全评论》,从经济、社会、生态3个层次出发,结合研究区土地安全特点,全面考虑对土地安全有潜在影响的人类活动及重要因素,选取17个评价指标构建土地安全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改进后的熵权法计算各项指标权重,基于物元理论构建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评价模型,对广西边境地区2000~2014年土地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深入分析其土地安全动态变化规律。并进一步以县级行政区作为评价单元,对广西边境地区8个县(市、区)2000年、2005年、2010年、2014年土地安全进行评价,剖析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空间差异规律,为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边境土地安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提供借鉴和科学依据。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1)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水平呈上升趋势。2000~2014年,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状态由“不安全”转为“临界安全”,安全等级隶属度值均在(-1,0)之间,表明安全状况并不完全符合“不安全”或“临界安全”的要求。和2000年相比较,2014年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整体水平相对于、、级别的隶属度逐渐减弱,而相对于、的隶属度在增强。由此可见,广西边境地区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边境扶持政策的支持下,通过退耕还林、土地整治,着重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使得该区域土地安全系统的改善已初见成效。(2)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水平呈区域差异。广西边境8个县(市、区)土地安全水平总体呈上升趋势。2000年、2005年,8个县(市、区)土地安全状况均处于“不安全”状态;2010年,那坡县、龙州县、凭祥县、宁明县土地安全状况有所改善,土地安全等级均提升至“较不安全”状态;2014年,除防城港市市辖区的土地安全状况为“临界安全”之外,其余7个县(市、区)土地安全等级均达到了“较安全”水平。(3)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水平受多因素共同制约。影响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水平的主要制约因素包括人均耕地面积、单位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土地后备资源率、经济密度、边境贸易建设用地弹性、城镇化率等。建议通过制定《广西边境地区国土规划》,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集约用地考核制度,推进边境贸易和边境生态旅游发展,走绿色发展道路等措施来提升广西边境地区土地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