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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买卖对于是航运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其中二手船买卖更是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经过一段时期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海上运输业已具有相当可观的规模。在此背景下,我国二手船买卖的供求市场日趋活跃。国外二手船买卖市场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无论是合同范本,从业人员,行业惯例以及相关法律等方面都已发展得比较成熟。相比之下,我国的二手船买卖市场还处于萌芽阶段。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二手船买卖都是通过由挪威航运经纪人协会拟定的挪威买卖格式,其主要的法律依据也是英国法。在很多方面与我国相关法律都存在相当的差异。二手船买卖的标的物船舶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都极易出现纠纷。挪威格式合同经过了长时间的应用,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发展历经了数次修改。对于此类国际通用标准合同范本的理解不足导致我国业务人员经常在谈判桌上处于劣势。挪威格式合同的条款虽然数量并不繁多,但其中有很多值得我们研究、学习的地方。但是,笔者发现国内目前对于挪威格式合同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相关书籍也比较少。针对上述问题,笔者阅读了诸多国内外相关著作、论文,大胆采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将不同版本的二手船买卖格式合同进行较为深入的比较,并且对二手船买卖历史中出现的诸多案例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与研究。最后,笔者还结合业界未来的发展趋势,将日本二手船买卖格式合同引入本文进行分析。本文选择挪威格式合同66年版本和93年版本的变化作为切入点,其中包括谈判最初涉及条款、船舶检验条款以及船舶交接条款三大部分。主要分析以下三个问题:1、两个版本存在何许不同;2、为何这样修改;3、此类修改的法律效果。对二手船买卖合同中的保证金的性质,限制性条款的作用等内容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建议在不同情况下运用格式合同不同版本条款。本文不仅比较英国法律中挪威格式合同最初版本与最新版本的变化,还比较了中国法和英国法的异同,以适应航运国际化的现状。通过对于合同条款的比较分析以及相关案例的研究,希望能够带给读者一个更加深入的视角,以更好的掌握挪威格式合同,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