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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WTO 为基轴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已经成为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WTO 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经 1994 年修订后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通过设置例外条款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与主权国家公共秩序之间的平衡可以说是国际法的一大特色。倘若没有这些例外条款,国际组织和条约可能会因缺乏必要的弹性而无法最终建立和缔结。如同一般国际法一样,总协定这一法律文件中也充斥着大量的例外条款,供缔约方在具体适用过程中援引,从而豁免特定条约义务的履行。有一个诙谐的比喻形容总协定的例外条款,谓之“一位律师驾一辆四轮马车可以在总协定条文中畅通无阻”。 由于全球范围内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加强环境保护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而环境是经济贸易活动的基础,经济贸易活动也对环境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日益高涨的环境保护的要求直接冲击着以促进自由贸易为己任的 GATT/WTO 多边贸易体制。由 1994 年总协定领衔的、包括各单项贸易协定在内的 WTO 法律体系无法忽视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于是便产生了大量的与环境有关的例外条款,允许 WTO 成员方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环境保护的目的实施违背多边贸易体制基本原则的限制措施。这些例外条款主要有:总协定第 20 条中的一般例外条款中的(b)(g)项、《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序言及其第 2 条第 2 款、《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第 8 条第 2 款(c)、《卫生及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的序言及其第 2 条第 1 款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第 14 条等。 其中,总协定第 20 条的一般例外条款在众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例外条款中,尤其引人注目。而其中引起争论最多、公认为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当属(b)款和(g)款,该条规定: “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为禁止缔约方采用或加强以下措施,但对情况相同的各国,实施的措施不得构成任意或不合理歧视,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II II(b)为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g)与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尽管总协定的上述两项规定被公认为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例外条款,但总协定本身并未提及“环境”一词,因为在 1947 年总协定起草之初,环境保护尚未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而且,目前在法学中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标准的“环境”定义。大量的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及双边条约以及一些不具严格国际法效力的宣言和决议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也不尽相同。不过,在 WTO 晚近的法律文件中,开始使用“环境”和“环境保护”的措辞,而且如何在倡导自由贸易的同时协调贸易和环保的关系,已经成为了 WTO 的一个新议题,还有就是为了学术研究上的方便。所以,对于 GATT 第 20条中包含的“为养护可穷竭的自然资源”和“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取限制措施的一系列规定,我们使用了“环境例外条款”的称谓。近年来,关涉“环境例外”条款的案例频频出现,对它的解释和适用还存在诸多的不一致,而我国现在已经加入 WTO,必须按照WTO 的相关规则办事,所以对“环境例外”条款作进一步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本论文首先介绍了 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的历史源流和嬗变、内涵、法理基础,然后分析了正确解释和适用该条款所需具备的条件,最后对我国在“环境例外”条款方面的应对策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本论文分为五部分,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 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的历史源流及嬗变,首先是以贸易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的早期实践,这主要发生在 20 世纪初期;接着介绍了 1927 年《取消进出口禁令和限制国际公约》中的相关“环境例外”条款的规定;最后是《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相关“环境例外”条款的规定。通过对其历史源流的分析,可以了解最初制定“环境例外”条款的宗旨及其所要到达的目的。然 III III后得出这样的结论: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在其发展历程中,肩负着这样的重任,即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形下,援用方可以暂时停止履行多边贸易体制所规定的义务,援用方可以把它作为采取相关贸易限制措施的正当理由。第二部分介绍了 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的内涵和法理基础。对其内涵和法理基础的分析,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分析正确适用它的条件打下基础。关于“环境例外”条款的内涵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主要从狭义上来对“环境例外”条款也即 GATT 第 20 条(b)、(g)项进行分析。对于“环境例外”条款的法理基础,文章介绍了三种学说,并在对各种学说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环境例外”条款所蕴涵的法律要求:权利与善意行使权利。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关涉 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的案例。由于第 20 条本身的原因也就是其晦涩难懂,所辖范围之广,对它的理解也就不尽一致,而且也没有相关国际条约对其进行细化,对它的涵义进行明确化,因此对 GATT 第 20 条“环境例外”条款的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关注 GATT 专家组和 WTO 专家组及上诉机构报告中对该条款涵义的阐释就成为正确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