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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独立保函在近十年的发展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特别是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引进来”政策的影响,融资性独立保函业务已成为除借款和基金外,第三大投资方式。商业银行独立保函快速发展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其涉及的基础交易范围变得前所未有的广泛,交易金额越来越巨大、数量愈多,还有商业银行在基础独立保函产品之上不断创造出的新型独立保函衍生产品,这些都令商业银行独立保函业务在国际国内商事活动中呈现蓬勃发展之姿态,但这一切都是表象,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商事活动中的债权人对于债权独立性和安全性的更高追求,导致对承担担保人角色的商业银行的金融担保服务要求日趋严格。我国商业银行顺应了这种独立担保的大趋势,在国际和国内的商事活动中大量应用和发展了独立保函业务,但我国的独立担保法律不论从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实践方面,都远远的落在了实务界后面,这既不符合独立担保发展的大趋势,也不符合我国实务界寻求发展和谋求利益的初衷。而且,由于国际环境的复杂多变,如2011年在利比亚发生的大规模商业银行独立保函不延期即索赔事件,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或立即支付或延长义务的两难境地,大量在利比亚的国内企业因该国战争及局势原因遭受独立保函被索赔的财产损失,寻找利比亚保函延期事件背后的原因,从根本上还是因为我国缺乏对独立保函风险的应对机制。鉴于此,笔者通过对比欧美发达国家独立担保制度和国际惯例,从我国的立法现状分析起,通过大量的案例实证,找到存在我国司法审判、业务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并逐一加以分析论证,对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做出了归纳性总结。最后,对我国商业银行独立保函的相关法律的完善提出笔者的建议。在第一章中,笔者对商业银行独立保函的定义进行了界定,对商业银行独立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对商业银行独立保函常见的类型特别是新增类型做了比较详尽的归纳和对比分析;在商业银行独立保函业务现状方面,分成了三个部分内容,包括业务发展现状、法律规范与司法状况和国内外的区别对待。在第二章中,笔者主要分析了商业银行在开展独立保函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为立法原则与司法实践的现实割裂问题;第二为人民法院止付令的过度滥用问题;第三为缺乏银行保函的专业规范问题,又分成二个小问题:其一为有效期问题;其二为转让问题。在第三章中,笔者主要分析了欧美发达国家的独立担保法律制度和相关国际惯例情况,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分析和归纳,做出对我国独立保函业务如何从中借鉴的阐述。在第四章中,笔者从立法层面、商业银行内部层面和与国际接轨三个方面来提出对商业独立保函的法律完善意见。在本文的最后,笔者对全文进行了概括性总结,提出了关于商业银行独立保函法律的相关完善意见。笔者认为,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独立保函业务具有的重要性与防范潜在风险的急迫性,我国在法律中完全接受独立银行保函并在我国国内明确其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适用,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