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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出现了公共养老制度危机,养老制度改革的浪潮席卷全球,以智利为代表的养老制度私营化改革颠覆了以往养老制度单纯由政府提供的思路,人们开始反思并逐步提倡由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新模式。随后,西方国家的实践进一步验证了养老保险制度资本市场运作的理念。实践证明,在资本市场发育完全的条件下,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将有利于保值增值,提高其运营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改善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结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自2003年起开始正式入市,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基金投资收益有了明显提高,社会保障基金已逐渐成为了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投资主体。然而,基金入市产生高收益的同时也带来高风险。由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存在很多系统风险,同时缺乏养老基金在资本市场运作的管理经验,导致养老基金市场运作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因此,如何在保持高收益的情况下控制风险,有效监管养老保险基金的资本市场运作,已经成为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改革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本论文主要采用规范分析方法,针对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制度这一热点改革问题。首先从“养老基金的安全性要求——基金的保值增值要求——基金入市的要求——基金入市监管的要求”这一逻辑思路,对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其次,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监管的问题及成因,发现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存在着监管法制不健全、信息不充分以及政府存在内在性等问题;最后,根据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监管的相应对策。包括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管框架体系,明确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监管的目标和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养老保险基金入市初期采用严格的限量监管模式,但从长远来看,应该从限量监管转变为分权化的审慎性监管;最后,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监管的具体措施还包括完善基金入市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基金信息披露机制、优化基金运营监管机制、调整基金风险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