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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省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区域经济差距较大,农村养老问题突出。2008年11月,经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山西省15个县(市、区)列入国家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到2011年底,全省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已经增加到99个。目前,山西省的新农保还处于试点阶段,如何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使农村养老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从而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让农村老年人口老有所依,让农村养老保险在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的基础上,对山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进行研究,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综述了国内外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动态;并提出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农村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的相关理论。本章对养老保险的含义、特点和模式进行界定;用世代交叠模型对养老保险、居民消费(人力资本)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提出经济发展决定养老保险的发展,经济发展为养老保险财政支出提供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和经济发展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第三章,山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的适应性状态分析。首先介绍了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和模式;其次通过对缴费水平与农民收入水平、待遇水平与农民消费水平、养老基金的保值与通货膨胀的适应性进行深入分析,指出山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适应状态。第四章,山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经济协调发展面临的矛盾。通过对山西省农村人口流动加剧;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制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与经济协调发展面临的矛盾。第五章,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因素很多,本文从山西省农民的收入水平、农村人口老龄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分析。第六章,山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结合山西省当前的经济形势,从农村养老保险的模式;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等方面进行探讨。总结出一系列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为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