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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重庆市住院患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现状,并研究其影响因素,评价基本医疗保险对降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的效果。方法:利用2013年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家庭健康询问调查问卷,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采取入户一对一访谈形式收集了3951户资料,根据研究内容从中抽取了921户家中在调查前一年有住院患者的家庭进行研究。利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住院患者家庭社会人口学特征(家庭人口规模、户口性质、医保类型、60岁以上人口数、5岁以下人口数、慢病患者人数),家庭收支情况(家庭总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总支出、非食品性支出、住院患者医疗费用)。利用均数、中位数来描述数值变量,利用率、构成比描述分类变量。采用单因素分析不同分组(家庭人口规模、户口性质、医保类型、60岁以上人口数、5岁以下人口数、慢病患者人数)的住院患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之间的差异。利用多因素统计分析户口性质、医保类型、60岁以上人口占家庭总人口比、5岁以下人口占家庭总人口比、慢病患者人数占家庭总人口比、家庭人均收入、对住院患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影响,检验水准α取0.05。结果:在921户住院患者家庭中,1-2人的家庭数为389(42.24%)户,3-4人的家庭数为371(40.28%)户,5人及以上的家庭数为161(17.48%)户。家中有60岁以上的家庭有623(67.64%)户,家中有5岁以下孩子的家庭有174(18.89%)户,家中有慢病患者的有646(70.14%)户。城市家庭为389(42.24%)户,农村家庭为532(57.76%)户。有20(2.17%)户家庭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8(18.24%)户中有成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733(79.59%)户中有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低收入、较低收入、中等收入、较高收入、高收入家庭分别为140户、211户、183户、192户和195户。921户住院患者家庭平均总收入为35430元,家庭人均收入为12120元,中位数为10000元;家庭平均总支出为31270元,中位数为25000元;其中医药费用为8230元,中位数为4500元。社会保险参加率达97.83%,其中有168(18.24%)户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733(79.59%)户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为18.46%,平均差距为11.04%,相对差距为59.81%。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家庭人口规模不同,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不同(χ2=10.53,p=0.01)。家中慢病人口数不同,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不同(χ2=9.60,p=0.01)。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家庭人均收入越高,越不易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家庭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千元),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就降低0.97倍(or=0.97)。921户住院患者家庭中,901户购买了基本医疗保险,其中,844户获得了医疗保险补偿,补偿受益率为93.67%。在977位住院患者中,平均住院费用为8230元,平均医保补偿费用为3980元,平均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补偿比为50.55%。经过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住院患者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下降程度为55.15%,灾难性卫生支出平均差距下降程度为68.67%,灾难性卫生支出相对差距下降程度为25.83%。结论:住院患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问题较为严重,家庭收入是住院患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重要影响因素。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完善各项改革措施,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降低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