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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在全球范围内呈上升趋势,不仅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时常发生大规模食品安全事件。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仍然令人堪忧。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已毋庸讳言,在全国各地近年历次的“两会”上,食品安全都是一大热点问题。最近几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中,均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加以强调。国外在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方面的研究比较深入和广泛,但在研究食品安全的行政执法模式方面涉及较少。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研究缺乏系统规划和组织,研究力量十分薄弱,成果较少,与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的研究形成强烈反差。因此,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制对于我国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食品国际贸易发展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目前我国学术界从经济法角度对食品安全法律规制进行的研究较多,而从行政法角度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较少。这为数不多的研究也主要是从某一方面展开讨论,如从某一行政部门职能的角度加以研究,或从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法规完善角度加以研究。然而,再完善的立法,缺少合理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也难以落到实处,而无论现有某一部门的行政职能如何强化,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但在食品安全监管现实当中,由于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多头执法产生了诸多弊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效果欠佳。因此,在行政法治空间里寻求解决部门职权冲突问题的执法体制,探讨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综合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参考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方面的先进做法与经验,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探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以期从行政执法的层面为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提供参考。本文在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行政执法体制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制的若干思路,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制概述。从行政法理论上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制的内涵进行分析,阐述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制的概念、内容、指导思想。第二部分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制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管的历史沿革、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及分工现状,并分析我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职责划分的模糊性,缺乏一个权威的行政执法机构,多头执法降低了执法力度,造成越权和部门脱节;部门利益化冲突严重等。第三部分分析了国外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制及其发展趋势。着重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考察,总结出发达国家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制的若干共同特征,如:统一执法、职能整合,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全程控制,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制的协调性加强等。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制的思考。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体制提出若干初步设想。建议构建权威的食品安全机构,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构的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并在此基础上构建食品安全综合执法机构,理顺中央和地方监管机构的关系,强化行政部门执法权力,推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