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生态恶化与经济贫困通常被认为有很强的耦合关系,中国许多农村地区长期饱受持续贫困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两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扰。为了帮助居住在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地区的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并逐步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和基本途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2001)》,率先在内蒙古、宁夏、贵州、云南四省(自治区)启动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并在《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规划》中首次明确指出“易地扶贫搬迁,亦称生态移民”。 2001-2015年,中国累计实施生态移民678.7万人。从实践情况来看,生态移民对消除农村绝对贫困、改善生态环境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贫困问题突出且与生态环境恶化、民族地区发展滞后问题相互叠加,亟需实施生态移民的人口数量庞大。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有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其中中西部地区需要实施生态移民的贫困人口高达1000万。 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强调,要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同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必须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生态移民作为“五个一批”脱贫路径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5年能否顺利完成1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帮助他们摆脱贫困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小康,将直接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能否如期完成。因此,如何把握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大机遇,促进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课题。 本文遵循“理论研究→现状剖析→实证分析→对策形成”的研究思路,以新型城镇化为研究视野,以城镇安置模式下的生态移民为研究对象,以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为研究主线,通过厘清生态移民理论基础,系统梳理国内外生态移民相关文献研究现状、成果与不足,阐释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内涵与构建基础,分析中国生态移民发展态势和基本特征、贵州生态移民演进历程与安置模式。基于贵州省生态移民户微观数据,在对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搬迁前后可持续发展能力变化状况和搬迁后面临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构建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具体展开的研究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生态移民理论与实践回顾,包括第2章至第4章的内容。 第2章阐述本文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厘清反贫困理论、可行能力理论、生态恢复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人口迁移理论、城镇化理论对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系统梳理国内外学者有关生态移民内涵界定和分类、生态移民安置模式、生态移民城镇化、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以及对中国生态移民认同度的相关学术文献并进行评述;阐释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内涵,分析城镇安置模式的主要特色、实施条件和制度基础。 第3章分析了中国生态移民发展态势和基本特征。追溯中国生态移民的起源与发展,结合当前中国宏观政策环境与国家战略,分析生态移民呈现出与生态文明、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战略相耦合的发展态势,指出生态移民具有区域性、阶段性、敏感性、外部性和系统性等基本特征。 第4章分析了贵州生态移民演进历程与安置模式。阐述贵州实施生态移民的必要性,将生态移民演进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并总结各阶段的实施情况,归纳贵州生态移民采取的主要安置方式和安置模式、生态移民取得的基本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启示。 第二部分: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实证分析,包括第5章和第6章的内容。 第5章分析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能力。以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为基础,运用模糊评价法分析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结果如下:(1)可行能力和功能性活动变动。搬迁后移民户可行能力提升,经济收入、物质条件、居住环境、社会机会各功能性活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但社会关系小幅度削弱。(2)可行能力与功能分段移民户分布状况。搬迁后移民户可行能力所处区间档次总体上移。(3)转换因素的影响。第一,安置点转换。搬迁后所有安置点移民户的可行能力提高,物质条件和社会机会得到改善,但其它三类功能性活动均出现部分安置点移民户整体状况变差的情况;第二,平均受教育年限转换。搬迁后各教育年限区段的移民户可行能力均高于搬迁前,教育对可行能力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第三,劳动力数量转换。搬迁后所有拥有不同劳动力数量的移民户可行能力均得以提高,但移民户可行能力并不取决于“人多力量大”;第四,平均年龄转换。搬迁后所有年龄分段移民户可行能力均有提升且高于0.5,除了平均年龄在65岁以上的移民户外,其余年龄段移民户社会关系有所削弱。经济收入状况较好的移民户平均年龄趋于年轻化,所有年龄段移民户的物质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获得社会机会的功能增强;第五,健康状况转换。搬迁后除了健康状况为“不太好”和“很不好”的移民户以外,其余移民户可行能力和经济收入、社会机会功能性活动均得到改善,移民户健康状况越好,可行能力越强,且与经济收入、物质条件同向变动,与居住环境反向变动。 第6章对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风险进行评价。设定生态移民风险评价模型,运用AHP方法确定指标权重,评价结果显示:(1)综合风险。生态移民综合风险系数处于较低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系数分段,绝大多数移民户面临的风险并不高,但仍有约七分之一的移民户面临风险在中等风险等级以上。(2)类型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是移民户面临的主要风险,而自然风险和政治风险对移民影响并不显著。生态移民自然风险系数为很低风险等级,该风险对移民户的影响仍然存在但不具有普遍性;生态移民经济风险系数为较低风险等级,但经济风险系数等级在中等以上的移民户约占四分之一;社会风险系数为较低风险等级,但有约百分之三十的移民户社会风险系数等级在中等以上;生态移民政治风险系数为很低风险等级,移民户面临的政治风险威胁明显低于其它类型风险。(3)分支风险对综合风险贡献度。根据分支风险对综合风险系数的贡献度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三位的风险分别是失业、债务增加和生活成本上升,排名后三位的风险分别是财产损失、社会不稳定和社会组织结构解体。最后,分析了移民户应对风险的主观策略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主要有外出务工、向亲友借款或银行贷款、降低消费水平、返回原居住地生活、出售资产、购买保险等。 第三部分: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规范研究,包括第7章至第9章的内容。 第7章构建了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明确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将战略目标定位为“消除绝对贫困、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同步小康”;战略重点包括实施生态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发展生态产业、引导就业创业、提供公共服务和创新社区治理;战略模式重点采取特色旅游型城镇安置模式、工业主导型城镇安置模式、生态农业型城镇安置模式、交通枢纽型城镇安置模式、商贸流通型城镇安置模式、资源开发型城镇安置模式、政治中心型城镇安置模式。 第8章探讨了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制度安排。针对城镇安置模式下影响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和产生潜在风险的深层次制度因素,从法律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五方面提出制度安排的建议。 第9章探讨了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机制设计。为了充分发挥制度因素对促进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功能,设计与之相互配合运行顺畅的监督评估机制、信息传递机制、利益补偿机制、退出激励机制、资金整合机制、风险防范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 本文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研究视野创新。从新型城镇化视野探讨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比较新颖的视野,目前学术界很少涉入。本文将生态移民与新型城镇化有机融合,力求研究出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特点与要求的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保证了本文开展的研究与国家新型城镇化重大战略决策相匹配。二是研究内容创新。针对城镇安置模式下的生态移民构建了用于评价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可持续发展风险的模型与指标体系,并运用贵州省生态移民户的微观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从移民家庭经济收入、物质条件、居住环境、社会机会、社会关系5个功能性活动维度来衡量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了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以上研究内容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理论。三是研究方法创新。本文注重交叉学科的综合运用,采用了模糊数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生态学、制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门学科理论研究方法。注重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在实证分析了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的基础上,对城镇安置模式下生态移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展开了规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