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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冤假错案的纠正,对法官审理案件要求的提高,落实法官责任,追究法官责任成为法院改革的一个棘手问题。在法律实务中,常常出现“判者不裁,裁者不判”的局面。为了减少法官在判案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行政化,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也对完善司法责任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上,部分原则性的规定还有待细化,如法官责任的追责标准、豁免情况、法官的履职保障等,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本论文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路展开。“是什么”主要是对法官责任制性质和特点的分析,明确法官责任制的范围;“为什么”是以法官责任制的现状分析为基础,剖析法官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约束条件;“怎么办”是在现有法官责任制的追责模式下,明确法官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豁免情形,结合当前的司法现状,探索完善法官责任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基于此种思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法官责任制的基本内涵,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法官责任制的理论模式;第二,法官责任制现状,法官责任制实施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法官责任制难以落实的原因分析;第三,完善法官责任制的对策建议。由此,除去绪论部分交代论题的缘起、研究现状和意义,结论部分总结全文的基本观点和不足之外,本文的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第一章讨论法官责任制的基本原理问题。包括法官责任制的基本内涵、理论和现实依据、理论模式,为分析法官责任制现状及其完善奠定理论基础。本文首先结合法律责任、审判责任等相关概念,明确法官责任的性质和特点,进而明确法官责任的追究与豁免,其次通过对法官责任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分析法官责任制存在的价值,最后通过责任制的三种模式:结果责任模式、程序责任模式、职业伦理责任模式,来分析法官责任的理论基础,为法官责任制基本理论做铺垫。第二章对我国现行法官责任制现状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首先论述法官责任制在结果责任、程序责任、职业伦理责任下的现状;在结果责任方面,对法官责任的追究主要是看法官的裁判结果是否有错,但目前对裁判结果对错的标准,并没有统一,在程序责任的追责方面,主要是看法官是否违反法律程序,做出违规判决;在职业伦理责任方面,主要以法官的职业履职行为是否符合职业规范,法官的言行举止是否有损法官形象为标准追究责任。进而指出法官责任制实施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法官责任制追究出现的主要问题是法官责任追究标准不明确、追责面广,缺少针对性、追责的内容不合理,并且法官的权利救济方式不健全;另外,法院对法官追责的不合理,晋升渠道的狭窄,对法官缺乏履职保障,导致了法官的流失。法官的流失增加了法院的负担,案多人少的矛盾越加突出。本文在此基础上,分析法官责任制难以落实的原因,法官难以落实的原因主要是法院的行政化色彩浓厚、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追责标准的不统一、法官缺乏履职保障等方面,通过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法官责任制的完善奠定基础。第三章提出完善法官责任制的对策建议。基于法官责任制基本原理,结合目前现状和原因分析,建议应明确法官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形式、豁免及其条件,完善法官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等方面,提高司法公信力,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