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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共同犯罪事实错误的基本范畴。在该部分,本文首先对共同犯罪事实错误的定义,特征,分类及研究意义进行了概括性阐释。共同犯罪事实错误问题是以共同犯罪为前提,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与客观行为之间不一致而引起的对定罪量刑的影响。由此,共同犯罪的事实错误的特征即可概括为:一,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二,产生了主观与客观的不一致,即错误;三,影响了定罪量刑。针对对共同犯罪的事实错误问题分类的多元化,笔者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了多层次的分类方式,第一,共同实行犯的错误,教唆犯的错误,帮助犯的错误;第二类,同一构成要件和相异构成要件内的共犯错误;第三类,打击错误,对象错误,因果关系错误。研究共同犯罪事实错误理论,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有助于解决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及共同犯罪人的犯罪形态确定,对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进行正确界定。第二部分:共同犯罪事实错误的基本学说评析。在此部分中,本文首先对作为前提的共同犯罪理论中两大学说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判定。其次,对错误理论中的法律错误本文暂不讨论,而对事实错误理论本文则进行了重点评析,对事实错误理论中的法定符合说、抽象符合说、具体符合说等诸多理论学说进行了评析。第三部分:共同犯罪事实错误具体问题审视。本部分以共同犯罪理论为出发点,从共同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三大类对共同犯罪事实错误具体情形展开,讨论了在相同构成要件和相异构成要件下产生错误时的处断方式与刑事责任界定问题。针对中外学界的各种学说,笔者在介绍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解决原则与主张。第四部分:共同犯罪与事实错误的相关问题。本部分对间接正犯中教唆人对无责任刑事能力人认识错误问题、结果加重犯的事实认识错误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第五部分:共同犯罪事实错误之处断原则。作为本文的最后一部分,通过前述对共同犯罪过程中各种事实错误情况之分析探讨,从原则与例外的反复博弈中寻求统一,从而为寻找出解决共同犯罪事实错误问题的处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