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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衣食住行一直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需求,其中“住”则占据了日常生活的很大一部分开支。所以,房地产的热度一直高居不下。面对商品房这样一项巨大的资产支出,消费者在选购时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国家为了保障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和商品房交易市场的有序进行,采取了很多措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商品房质量问题仍时有发生,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得不到完全的保障。本文拟以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为切入点,试图通过建立我国的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来解决我国商品房质量水平不高和商品房买受人权利救济困难的问题。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通过司法实践中关于商品房质量问题的案例引入话题,其后介绍了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的源起和理论。包括瑕疵担保责任的源起与理论和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论。以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为基础,进行我国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研究。第三部分:我国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问题和现状分析。通过对我国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总结出这些法律法规存在的有关责任主体,责任期间,责任内容和责任性质方面的问题。第四部分:国外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规定与借鉴。该部分主要介绍了日本的住宅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法国的“可转移瑕疵担保责任”和英美法系的默示担保责任制度。通过对域外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研究来获得一些借鉴意见,使我国的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更加完善。第五部分:我国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构建。针对我国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现存的问题和借鉴域外有关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规定后,对我国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构建提出了几点建议。一大方面是该制度的构建内容,主要从责任主体,举证责任,责任期间和责任效力方面进行阐述,另一方面主要介绍了与该制度相配套的两个制度——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将这两项制度进行完善并与商品房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相结合,以期能够更好的保障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