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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社会经济-生态复合系统,具有生产和生态双重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大多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使土地资源的利用强度不断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近年来,关于土地生态安全评价的研究不断深入,提出了许多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方法,但由于土地生态安全的复杂性,关于土地生态安全评价的理论研究依然是相关领域学者探索的重点问题。吉林省被称为黑土地之乡,土地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土地生态安全情况不仅关系着吉林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问题,同时影响着国内商品粮的供应。因此,本文基于吉林省及各市(州)统计年鉴与政府有关报告中公布的数据,以可持续利用理论、人地关系理论、系统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压力—状态—响应模型(PSR模型)建立了吉林省土地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对吉林省土地生态安全进行评价,并采用灰色预测模型(GM(1,1)模型),对吉林省土地生态安全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结果表明:(1)吉林省土地生态安全状况整体向好,土地生态压力波动较大吉林省土地生态安全等级在1997~2018年保持好转趋势,在没有突变型巨大外力影响的情况下,此后5年吉林省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将延续向好发展,并在2022年土地安全等级达到无警情状态,土地生态安全压力波动幅度较大,整体呈现下降趋势,生态安全状态好转,生态安全响应将持续改善,但应注意自然灾害、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变化趋势的影响。(2)各市(州)土地生态安全状况整体向好,土地生态安全水平存在差异吉林省各市(州)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在2003~2017年整体上均为好转趋势,但好转速率有所差别。目前,辽源市的土地生态安全程度最高,延边州朝鲜族自治州与白城市分别排在第二位和第三位,吉林市的土地生态安全程度最低。以2003年、2008年、2013年、2017年为时点进行各市(州)土地生态安全评价,2003年吉林省各市(州)的土地生态安全问题均比较严峻,长春市与吉林市共同处在重警情阶段,好于其他市(州);2008年松原市与四平市率先进入到中警情阶段,其余市(州)进入重警情阶段;2013年,松原市、延边州、白城市率先进入到轻警情阶段,其余市(州)进入到中警情阶段;2017年除吉林市外其余市(州)均进入到轻警情阶段。在土地生态安全警情预测方面,受到数据可得性与完整性的限制,选取2003~2017年的数据进行预测分析,结果显示长春市预测于2020年进入到无警情状态;吉林市在2018年进入到轻警情状态;其余城市于2018年已经进入到无警情状态。(3)各市(州)压力系统和状态系统波动较大,响应系统稳步上升PSR模型的子系统中,对吉林省各市(州)土地生态安全综合指数波动影响比较大的是压力系统和状态系统,响应系统基本都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波动幅度较小。对吉林省内各市(州)土地生态安全具有显著影响的共同因素有,经济发展状况、城市绿化建设、人口变化、节能减排技术等。对吉林省内各市(州)土地生态安全状态差异具有较大影响的指标有人口密度、单位耕地化肥使用量、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人均耕地绿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单位建设用地非农产业增加值、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针对上述情况,论文提出的建议如下: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耗能低污染产业,控制人口数量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控制建设用地与化肥使用量,提高环保投入GDP占比与林地覆盖面积,合理制定并严格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等措施,促进吉林省土地生态安全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