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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业文明时代以来,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危机向全球蔓延,整个生物圈的生存遭到严重威胁。而在新全球化时代,经济的全球化进一步加快了企业掠夺全球资源的步伐,加剧了全球环境的污染,跨国企业对东道国环境的负面影响的新趋势日益凸显。全球蓬勃发展的世界绿色运动和社会责任运动迫切呼唤企业应担当生态责任。跨国企业的生态公正问题随之进入了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中心视域。跨国企业生态公正问题的研究,不仅在理论上有助于促进环境伦理学的深入发展,而且能够规范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环境行为,促进跨国企业履行生态责任,坚守生态公正原则,示范并带动东道国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跨国企业与东道国公民以及生态环境和合共生,协同发展。同时,也为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在新全球化时代,跨国企业在全球的投资、生产和销售等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新变化,跨国企业经营中造成的生态公正缺失因此有了新表现:生态公正缺失范围更广、关联度更强、影响度更深。具体症候为掠夺性开发东道国资源的全球化转移;环境污染的全球性转嫁;生态破坏的全球化扩张;实行双重性环境标准更加突出;环境信息公开内外有别更加明显;垄断环境知识产权和绿色技术更加霸道。在类型上看,主要有代内之间的不公正、代际之间的不公正和种际之间的不公正。跨国企业经营中生态公正缺失的特征主要有跨国企业经营中生态公正对象的单一性;跨国企业经营中生态公正范围的狭隘性;跨国企业经营中生态公正向度的单维性。跨国企业生态公正缺失的的主观原因是其自身日益增长的逐利欲望、生态帝国主义理念的指导及其生态责任的缺失,客观原因是资本全球扩张、政府和公众的环境意识薄弱、东道国及国际环保制度的不健全、东道国环境监管有漏洞、绿色NGO力量匮乏、母国和总部的监管不力等。最后,针对上述问题,重点探讨了生态公正原则向生态责任的具体转化构成,并尝试提出了促进跨国企业坚守生态公正的实现路径,即加强营造生态公正的国际氛围、加强促进跨国企业走向生态责任自觉、加强完善东道国政府环境管治制度建设、加强保障各类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权的履行。跨国企业只有基于生态公正原则自觉履行对东道国、对大自然、对后代人的生态责任,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从而真正做到履行生态责任,坚守生态公正,促进全球的生态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