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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总量高位增加、国家加大力度防范错案而建立错案惩戒机制、法官及检察官进行员额制改革等多方面原因加剧了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造成了“案多人少”的局面。为了改善这种局面,我国于2016年11月16日起试点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自试点运行以来已经留下诸多实践素材,2018年10月26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诸多实践困惑从立法层面得以有效澄清。但遗憾的是,新《刑事诉讼法》并未对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上诉程序进行任何规定,这就使得被告人的上诉行为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预期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目前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滥用上诉权的现象严重,上诉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不仅给司法实践的程序运转带来现实困扰,更违背了刑事诉讼对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目标的追求。因此,要解决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确立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的合理限制机制是客观、必要的。论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从研究背景入手,点明研究方向即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问题,并从理论角度与实践角度阐述研究意义;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了解域外相似制度的规定及类似问题的处理机制;交代了研究方法。第二章对我国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实践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包括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率、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及上诉后二审法院的处理结果。为了更加直观地说明问题,特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认罪认罚上诉案例进行解读,通过逐个分析对数据进行归类,并作出统计,进而总结出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的实践状况,即上诉率较高、上诉理由集中、维持原判率高;然后对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的实践状况进行原因分析。第三章对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引发的负面效益进行分析。从四个方面展开,分别为影响诉讼效率、浪费司法资源、违背契约精神及诚信原则、导致经济性义务履行不及时,认识到被告人“滥诉”产生的不利影响。第四章是对域外类似制度中被告人上诉的考察与比较。通过对英国有罪答辩制度、美国辩诉交易制度、德国认罪协商程序中被告人上诉的考察与比较,总结经验,以期得到可资借鉴之处。第五章是对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制度的重构。首先,基于目前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实践状况及产生的负面效益,分析设置有限上诉制度的必要性;然后根据国情,结合司法改革的要求,考虑到实务操作层面的可行性,适当参考域外类似制度形成的有益经验,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设置有限上诉制度的具体构想,具体为:根据一审程序划分限制等级,严格审查上诉理由,根据刑期长短划分限制等级,区分罪名上诉与量刑上诉,变通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第六章是对全文的总结。指出重构认罪认罚案件上诉制度的现实性,以期更好地解决司法公正与效率之间的矛盾,达到被追诉主体行使适格程序权利与诉讼资源有效配置之间的融合、衡平与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