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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婚生子女否认之诉案件逐渐增多,尽管目前存在一些有关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法律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尚未形成一个体系性的制度。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生子女的否认之诉做了部分规定,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仍存在许多不足。本文在梳理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理论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的有关规定,分析我国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制度存在的缺陷,对完善我国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制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希望为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理论研究注入源头活水。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通过一个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案例,提出婚生子女否认之诉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介绍我国目前的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基本理论研究。主要内容有,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前提、婚生子女否认之诉概念与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价值取向问题研究。第三部分,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域外立法例之考察。此部分主要对各个国家关于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规定进行比较评析。第四部分,介绍我国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的现存制度,分析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处理的有关规定。提出我国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在借鉴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以及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婚生子女否认之诉程序的建议,此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