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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传统的分散的小规模家庭经营不适应农业发展的要求,已成为共识,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户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等形式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反观作为以农业为支柱产业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直在巩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给兵团农业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其突出表现在农业竞争力不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低导致农业商品化率低、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加深等问题上,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本文提出农业公司化经营是兵团农业体制改革的方向,通过土地集中,并以公司的模式进行生产销售,可以解决兵团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问题。本文研究共分七章。第一章是绪论,包括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关于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业公司化经营的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内容和思路和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章主要包括对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公司化等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所采用的理论依据的描述。第三章对兵团农业基本经营制度进行了梳理,包括兵团农业基本经营体制的历史变迁,以及基于生态绩效和经济绩效的制度运行效果评价,并对当前兵团农业体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第四章是对兵团农业体制改革方向的探讨,从两个视角来进行分析,第一是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四种农地制度,指出在技术进步使得活劳力使用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劳动度量和监督成本大大降低,交易费用最低的工资制是最优的改革方案。第二从现代农业的要求来看,通过查雅诺夫模型和刘易斯的农村劳动力配置模型得出以农户为经营主体的农业制度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要求,公司化经营将是未来主流。第五章是对实现农业公司化经营可能造成的障碍因素进行分析,包括改革观念改变、团场政企职能分离以及农业公司的股权安排等问题。第六章是本文的关键,构建一套完整可行的农业公司制度,并对新模式下农民的适宜种植规模进行了测算,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七章通过对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进行分析对比,得出兵团农业公司化经营的推广模式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协调配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