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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也是开展刑事侦查或审判活动的关键步骤。我国早在1979年的刑事诉讼立法时,就将立案作为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加以规定,这也就奠定了刑事立案监督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刑事立案监督是1996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阶段行使法律监督权的空白,使检察监督职能真正贯穿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在国外的刑事诉讼中,大多数国家没有将立案作为独立的诉讼阶段,所以也就没有专门的刑事立案监督的规定。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则规定刑事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也是独立的诉讼阶段,它是刑事诉讼启动和进入下一诉讼阶段的必经程序,标志着刑事诉讼的开始。“刑事立案程序是否依法进行,攸关刑法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两大重要功能能否实现。”这也就奠定了刑事立案监督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刑事立案监督作为一种制衡与约束,旨在通过检察机关与刑事立案主体的合理分配和相互作用,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模式,防止和纠正刑事立案过程中的偏差与失误,从而实现诉讼公正。”但是随着立案监督实践的不断深入,刑事立案监督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缺陷也日益凸显,如监督对象单一、监督范围狭窄、监督渠道不畅等。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才使得立案监督工作在我国不能顺利开展。遗憾的是,刚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依然没有解决立案监督的相关问题,使检察机关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时遇到很多阻力。本文试就我国刑事立案监督的立法和实践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全文共包括引言、正文、结论等六部分,其中正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刑事立案监督的概述。通过对比理论界关于刑事立案监督的概念,总结出立案监督的概念、特点及其价值。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规定。通过分析我国立案监督的程序、范围及其标准,为发现问题奠定基础。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刑事立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以求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刑事立案监督的完善。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