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社会责任日益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从企业社会责任近期的演变来看,消费者运动是企业社会责任推动的重要因素之一,与劳工运动、环保运动成为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三股主要力量。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也一直以来都是企业社会责任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而言,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包括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公允合理、确保消费者获得有关产品的充分信息、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以及保证消费者具有申诉的权利。而在国内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过程中,企业包括电信运营企业在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方面都存在不少有待改进之处。在20世纪80年代前,国外也一般认为,包括电信、电力、铁路、管道煤气、自来水供应等涉及到全程全网的行业都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并据以在这些行业长期保持垄断经营的状态。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前,各国电信市场一般由政府企业或政府授权的企业进行垄断经营。但垄断经营的电信企业由于缺乏外部的竞争压力,电信企业在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方面差强人意。同时各种管理上的低效率大大抵消了规模效益。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国都陆续开始了以开放竞争、电信企业私有化为特征的电信改革。与此相似,国内通信行业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由当时的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通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消费者装电话要批条子、找关系、走后门,各行各业、广大群众都怨声载道。为深化邮电行业改革,加快电信行业的发展,打破电信行业的垄断格局,推动电信企业更好地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联通。肩负起在电信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通信保障能力、降低消费者使用成本和提升服务水平的重任。在这一背景下,中国联通1997年在东莞市设立了中国联通东莞分公司(简称东莞联通,以下同),并于1998年开始为公众提供移动通信服务,打破了当时东莞邮电局在该领域的独家垄断局面。本文主要展现了东莞联通投入运营十二年以来,东莞联通作为中国电信行业改革的产物,在完善网络建设、创新产品设计、改进服务思路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同时也分析了东莞联通在在承担东莞电信行业改革重任、履行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使命,包括在消费者通信权益保障方面、降低消费者使用成本方面、提高消费者服务水平方面以及普及消费者使用现代通信技术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在促进东莞通信产业自身长足的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当初国家改革电信行业、成立东莞联通的初衷。本文最后也通过分析指出了包括东莞联通在内的电信运营企业在履行对消费者责任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以及东莞联通未来需要改进和完善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