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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现已成为治疗器官衰竭的有效手段,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医学之巅”。以往由于器官衰竭而不得已走向生命尽头的患者们由于这门新兴技术带来了他们生命的延续。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从20世纪60年代进入临床,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伴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发展迅猛,开展移植手术的医院大幅增加,使器官移植日益成为常规手术,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移植大国,移植技术已步入世界前列。然而,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器官移植也不例外。它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法律上的思考,例如:器官移植应采取哪种立法模式?器官移植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脑死亡”标准的建立?怎么完善我国的器官移植制度?这些问题目前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不但阻碍了医学进步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本文主要从民法角度,对器官移植法律问题做进一步的探究。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法、逻辑分析法以及案例分析法,借助学校图书馆的藏书,互联网案件,相关文献与期刊,报纸,从器官移植的概念入手,讲述器官移植法律关系要素,器官移植的历史发展与现状。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器官移植的立法现状,针对一些器官移植法律较成熟的国家立法进行阐述,借鉴国外经验,从而得出对我国器官移植立法的启示。分析我国立法的不足:例如,绝对的无偿性不适宜当今的器官移植的现状,不利于缓解供体严重不足的情况。立法应重点保护器官移植的供体,在移植手术牵涉的多方主体中,唯有供体是唯一一方没有获利的主体。以及我国没有建立起统一的器官移植分配机构及网络。《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是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规范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主要法规,因此从《条例》出发分析我国器官移植相关法律问题,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最后提出对于完善我国的器官移植立法的一些意见:首先是对于器官移植立法模式的选择与构建;适当扩大活体器官捐献者的范围;“脑死亡”标准的确立;建立活体器官捐献的激励制度。我国由于受到封建观念的束缚,思想观念守旧,认为“死要留全尸”。加上我国在器官移植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宣传力度不到位,使很多人并不了解器官移植的情况,加之捐献渠道的不畅通,很多有捐献意愿的志愿者不知要到哪里去登记捐献,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本文的写作目的在于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待对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