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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在刑法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素之一,也是正确认识犯罪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就不必为此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危害行为直接导致危害结果的话,那么行为人就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这是非常简单的因果关系链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很少会有这么简单的因果关系链条出现,往往都是混合着介入因素发生,介入因素有可能割断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这种情况就变得复杂了,此时我们就要研究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刑法因果关系中介入因素的问题,在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界通说的基础上,研究介入因素的概念和特征,介入因素的类型,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及刑事责任的确定,最后阐述介入因素下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入因素与刑法因果关系。该部分分为三个方面进行介绍,首先介绍介入因素的概念和特征,其次介绍与介入因素相关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主要包括大陆法系的相当说,英美法系的近因说,最后用典型案例来展示介入因素对刑法因果关系判断的影响。第二部分:介入因素在刑法因果关系中的体现。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进行介绍,一是刑法因果关系中介入因素的类型,包括第三人行为的介入、被害人行为的介入、行为人行为时被害人业已存在特殊情况的介入、行为人基于同一故意而实施第二个行为的介入、行为人行为时业已存在的特殊自然情况的介入。二是不构成介入因素下刑法因果关系的行为类型。第三部分:介入因素下刑法因果关系及刑事责任的确定。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进行介绍,一是介入因素下刑法因果关系的相当性判断,包括先行行为与介入因素导致结果发生概率的大小以及何者才是原因力、介入因素的异常性及独立性程度、介入因素对结果贡献的大小、介入因素是否属于行为人管辖范围、判断先行行为与介入行为各自的合法程度。二是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包括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对刑事责任的有无起决定作用、介入因素下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程度决定着刑事责任的程度、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通过与人的主观认识相结合对刑事责任产生影响。第四部分:介入因素下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该部分分为两个方面进行介绍,一是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现状及问题,二是介入因素下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包括扬弃必然偶然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在承认条件性因果关系的基础上选择适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适用相当因果关系标准时应遵守相应的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