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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人权的视角,考察中国古代、近代和当代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历史变迁,总结中国住房权的历史发展与住房权保障的历史经验。第一章导论,首先分析作为人权的住房权即适足住房权概念的形成、内容、标准、国家义务及制度保障,认为人权是住房权发展的最高阶段,合理的住房制度和政策是保障住房权的关键。随后考察西方住房权的历史发展和最新经验,作为对中国历史考察的一个比较性参照,最后介绍本文的观点和视角。第二章考察古代中国住房权的发展,认为国家的住宅保障行为还属于恩赐性质,个人没有主张的权利,对于住房本身也没有品质上的要求,住房需要还没有成为法律权利。但一些具体的制度及其变迁如宅地制度、灾民住宅保障制度、旗人住房福利制度对当前的住房权保障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第三章考察近代中国住房权的发展,认为在民国时期,个人已经取得了对住房需要的法律上的权利,可以通过诉讼、结社、言论等方式主张,国家也承认并在不同层次上履行自己的保障义务,这表明住房权已经产生。这个时段思想界提出的安居乐业、“人人有屋住”、“一人一床”、保障身体健康和生活愉快等口号,第一次出现大规模的住房权运动(减租运动)、住房权结社(房客联合会),第一次由非政府组织推行的房屋义卖计划取得成功,工人阶级也第一次提出住房权要求等,表明住房权取得了重大进步。第四章考察当代中国住房权的发展,认为在当代中国,住房权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保护,并且已经进入了作为人权的住房权的新的发展时期。但在这个阶段,曾经对个人所有房屋所有权保护不力,新民主主义房屋政策、私房改造等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私人的住宅财产权,影响了住房权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的住宅商品化改革,承认个人住宅所有权,进一步扩大住房权的保障对象,并提出了“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权”的口号,这标志着国家开始履行对住房权的人权保障义务。第五章依据上述历史考察,按照住房人权的标准,评析和展望中国住房权保障制度和政策的得失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