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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纳税人服务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其后在北美、欧洲、东亚、东南亚和澳洲等国家和地区迅速发展,成为当代社会法制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自1993年12月全国税制改革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至今,纳税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形势下,加强有关纳税服务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构建科学的纳税服务体系是摆在我国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拟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试图在系统研究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对纳税服务的现实指导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纳税服务现状、问题及影响的分析,并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澳大利亚纳税服务相关做法经验的分析和借鉴,提出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 论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第一章导论,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本文的贡献与不足;第二章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对纳税服务的现实指导意义,概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形成与纳税服务的发展及新公共管理理论对纳税服务的现实指导意义;第三章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问题与影响,分析了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及现状,并总结出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影响;第四章澳大利亚纳税服务的经验与借鉴,介绍了澳大利亚纳税服务的主要做法,归纳出澳大利亚纳税服务做法对我国借鉴;第五章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提出了如下建议:尊重、理解、相信、服务纳税人,树立全新的纳税服务理念;拓展纳税服务方式,开展需求导向的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法律体系,维护纳税人权益;通过纳税服务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建立纳税服务的质量指标与监督考核机制;大力发展税务代理和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推动服务主体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