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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欧洲休闲体育宪章》(European Sport for All Charter)已诞生四十周年;欧洲休闲体育理念(Sport for All)的提出更是可以追溯到半个多世纪以前。如今,在欧洲理事会(the Council of Europe)、国际奥委会(IOC)、国际全民健身协会(TAFISA)等众国际组织以及欧洲国家政府的积极推广下,休闲体育理念不再只是影响签署过宪章的同盟国休闲体育发展,而是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全球现象。本研究从欧洲休闲体育理念的产生的背景出发,运用文献资料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研究休闲体育理念的产生、发展和实践过程;并以当今世界休闲体育发展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的德国作为本研究的案例分析,从德国休闲体育发展历程和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具体剖析,得出以下结论:结论一,休闲体育理念的产生是自下而上的,但是休闲体育理念在各国的发展、实践却应该总结为由上而下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结论二,休闲体育理念的发展过程是一个非主流文化发展成为主流文化的过程,同时还见证了体育的去竞技化和大众化的过程。结论三,休闲体育理念的实践过程是一个多文化相互影响的过程,各国家、政府互相合作、互相学习,并从中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结论四,休闲体育理念的实践过程需要组织者,更需要志愿者和参与者。结论五,休闲体育理念作为一个促进社会公共福利的口号,只有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及市民社会三者之间建立起合作关系,并充分发挥各部门长处,才能更好地将这一口号转变成现实。建议休闲体育在未来各国(包括我国)的发展和实践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各国推广休闲体育经验成果分享,参与国应主动在合作中寻找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并通过总结成败经验为他国休闲体育发展提供科学、系统的借鉴:(2)休闲体育未来发展过程中应该对此理念细化、具体化,针对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创造特殊的发展模式,提高休闲体育参与人口;(3)政府部门在休闲体育理念发展过程中应当承担积极推广、宣传的作用;(4)增强市民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5)积极引导私营部门发挥助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