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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规范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机制,经常被应用于纠纷解决和确认事实上的权利和义务。民间规范,是多年来我国乡土社会治理中关注甚多的一个问题。古已有之的民间规范,不仅是古代中国乡治的独特经验,而且积累日久、传播广大,它与国家法共同维护着生民的交往行为。民间规范在中国广大乡土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维系着一定区域内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然而在一些偏远的山区,性别平等观念依然淡薄,民间规范侵害乡村妇女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文章从社会性别视角分析民间规范中乡村妇女权利缺失,分析民间规范在实践中存在歧视妇女的因为,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整路径和方法,探索促进性别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途径,使女性也能和男性一样平等地享受权利,使农村女性不再受歧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男孩偏好,使我国农村妇女地位得到一定提升,探索消除民间规范中存在的歧视现象的路径。
本文在阐释民间规范和社会性别分析方法一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民间规范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的扫描,指出乡村妇女村民自治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婚姻家庭自主权利及继承权利四个方面的缺失,并从历史、文化、地域环境、法律体制四个方面探究乡村妇女权利缺失的成因,从而提出构建民间规范对妇女权利保护路径初步想法。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从当今民间规范中出现的一些对乡村妇女性别歧视的问题,引出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第一部分,介绍了民间规范及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的一般理论,并对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研究妇女权利保护问题的优势之处进行了阐述。
第二部分,对民间规范中乡村妇女政治、经济、婚姻家庭等方面权利缺失现象进行了简单描述。
第三部分,针对民间规范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本文从历史、文化、地域环境及法律体制四个方面因素,剖析了导致民间规范中乡村妇女权利缺失的成因。
第四部分,在阐述民间规范中乡村妇女权利缺失表现及成因分析的基础上,从意识、制度、组织、行为层面探讨了如何消除民间规范中性别歧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