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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十年以来,我国电影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产电影票房增长趋势可用“翻倍”来形容。2008年的国产片票房冠军《非诚勿扰》总票房为3.25亿,2012年,票房冠军《人再囧途之泰囧》票房达到12.67亿,3年之后,国内票房冠军《捉妖记》票房24.38亿,之后仅过了2年,身为2017年国产票房冠军的《战狼2》票房就达到了56.59亿。短短十年间,国产票房冠军的收入增长了17倍之多,可见这十年间我国电影行业发展之迅猛,然法律总是具有滞后性,现有的法律规定可能已经难以满足日新月异的电影行业的需求,于是电影行业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凸显,比如票房造假问题,十年来票房数据的剧烈增长固然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扶持以及电影行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但这剧烈增长的票房数据背后也势必存在着大量票房“水分”,要电影行业持续稳定地发展,避免电影产业产生泡沫化的繁荣表象,防止我国日益繁荣的电影行业走向歧途,就应高度重视票房造假违法现象,严厉禁止票房造假行为。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总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电影票房造假现状。该部分通过介绍新闻媒体报道的几种不同类型的电影票房造假的案例,归纳出四种较为典型的票房造假手段,研究票房造假的目的,力图通过现象看本质,然后根据之前得出的票房造假的目的,进一步分析票房造假可造成的危害,其中可能存在不正当竞争,还可能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虚假交易、虚假广告、偷逃税、洗钱等等问题,通过讨论票房造假的危害性来为规制票房造假提供合理、合法性依据。第二部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电影票房造假现象的正当性与不足。该部分通过对比其他法律来论述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票房造假现象的正当性,并透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分析了票房造假可能涉及的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虚假交易等问题,为规制票房造假行为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并指出在规制票房造假问题上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不足,为后文提出完善建议提供了依据。第三部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电影票房造假现象的完善建议。该部分从“完善罚款额计算依据、调整处罚力度”、“明确电影行业竞争者维权规则、减轻举证难度”、“厘清监管部门间的职责与分工”、“加强对票房数据的监管”、“充分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行业自律的规定”及“借鉴国外的合理制度”六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首先,不仅应调整处罚力度,还应重视被侵权者们的权益保护、减轻维权难度,鼓励、帮助受损者维权,通过这种方式来发动整个社会去监督电影行业,弥补执法部门监管中的不足;其次,主管部门之间应厘清职责权限,并主动监管,对可能票房造假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造假行为之后,应及时进行合理的处罚,通过合理合法的处罚震慑潜在的造假者,发挥法律的威慑力;再次,一味地去处罚并不一定能产生良好的规制效果,还应充分利用合理的行业内机制、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和教育作用,从源头上去减少票房造假的产生;最后,我国电影事业还处在起步阶段,电影事业发达国家的合理制度也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