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银行业的安全及稳定关乎一国经济的命脉,自从1980年以来世界各地的银行危机此起彼伏,不仅发展中国家出现了严重的银行业问题,发达国家也难逃厄运,日本与美国均发生了大量银行破产事件。频繁发生的银行危机引起了银行监管部门的重视,为提高银行经营的稳健性,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公布了巴塞尔协议的最终稿。然而率先实行巴塞尔协议的美国和日本却在90年代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济衰退现象。大量学者对此现象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后发现,尽管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银行的安全性,但其中的缺陷及某些刻板的硬性规定却引发了美国和日本银行对信贷的迅速收紧,信贷量的降低导致经济体的整体衰退。大量学者对资本监管能否造成银行业的紧缩信贷做了相关研究,并试图考虑采取措施来减轻资本监管对信贷紧缩造成的不利影响。2007年初的次贷危机在全世界的波及范围极广,银行监管的权威部门巴塞尔委员会改革过往规定,颁布了最新的《巴塞尔协议Ⅲ》。从最初的设想到成型,这部协议仅在一年时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获得正式批准实施则是在韩国首尔举行的G20峰会上。《巴塞尔协议Ⅲ》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内容中,普通股的最低标准将从之前的2%上升到4.5%。另外还要求商业银行建立至少2.5%的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缓冲资本”。此外,广义上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要求也提升了两个百分点,由4%提高至6%。本文是以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为视角,在以往学者研究的文献基础上,结合最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相关数据和现阶段我国银行业与经济的发展状况,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分析银行资本监管与我国信贷行为的相互关系,主要是考察前者对后者造成的影响。从动态跨时期的面板回归模型和静态每年的横截面模型两个角度考察资本约束与信贷行为变化的关系。结论发现由于我国特殊的融资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等原因,我国现阶段在银行没有达到监管要求时,信贷增速有所放缓,但并未出现明显的信贷紧缩效应。在我国推进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的过程中,本文针对我国国情提出了以下建议:即商业银行必须转变其业务模式,提高盈利能力;监管机构需要提高监管效率,实行弹性资本比例管理;同时积极开拓银行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