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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省政府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其基本内涵是以湘江流域可持续发展为立法目的,以湘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为调整对象,以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等为主要内容,以流域内政府间协作与公众参与互动为治理手段。对此,湖南省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于2014年在湘江流域8市35区(县)展开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践。通过逐步建立湘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以及稳步推进相关重点措施,湘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改善湘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平衡湘江流域上下游的发展权与环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