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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新公司法中关于一人公司的立法条款成为此次修订的亮点之一。至此我国立法明确认可形式一人公司的成立。但是此次公司法的修订对一人公司的具体规范过于概略,所以促发了笔者以一人公司的治理机制研究为题目,去深入探讨一下一人公司在单一股东的情形下如何进行公司治理,以维护公司出资者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问题。
本文以公司治理为主线,在深入分析传统公司的治理基础理论后,论证一人公司这一特殊公司模式下势必要采用不同于传统公司的治理理念与治理模式,从而应当建立起以维护以债权人利益为首的公司利益相关人利益为主兼顾充分发挥一人公司这一制度优点的公司治理模式。最后重点阐述在此种一人公司治理模式下的事前规制------治理机构的设计和事后规制------否认法人格制度的适用。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章公司治理概述,从公司治理理论的产生和公司治理概念说起,重点阐述了传统公司治理的基础理论,分析公司治理模式以及说明传统公司产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理论的根本基础。第二章一人公司治理理论的探讨,本部分重点探讨一人公司不同于传统公司的产权结构由此带来公司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重新构建。在探讨这一核心问题时首先阐明社团性并不是公司法人具备独立人格的根本属性,在排除一人公司独立人格的理论障碍后,进一步说明一人公司建立治理机制的重要性,从而提出笔者观点在一人公司中建立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第三章我国一人公司治理机制的立法现状与问题,在从理论上解决了一人公司治理机制的理念及模式后,针对目前立法现状并借鉴他国立法成果,分析立法不足,为下一步一人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打下基础。第四章我国一人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此部分是本文的论述重点。笔者重点阐述了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的设立以及否认法人格的适用要件,从而建立起对一人公司行之有效的治理机制,以促进一人公司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