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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却每况愈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生态安全,这要求政府和公众必须积极寻求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生态,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战略。而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保护的有效手段,将成为我国政府和公众的必然选择。论文系统分析了国内外开展生态补偿的研究与实践情况,总结了主要经验与不足。我国的生态补偿实践早于生态补偿的研究,生态补偿研究主要侧重从宏观角度考虑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问题,已经开展的生态补偿实践,也都是针对专项工程在特定区域,以政策形式实施的。然而对于经济和社会活动,特别是开发建设活动,尚没有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而环境影响评价可作为生态补偿走向实践的切入点。因为经过近些年的宣传,特别是200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颁布,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得到了全社会的肯定和认可,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其健全的技术导则与规范体系,特别是经济损益分析的量化和货币化分析,为生态补偿提供了技术基础、体制依托和有效实施途径。论文从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等不同角度,分析探讨了生态补偿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相结合的可行性,并对合作市矿产资源规划案例进行了生态损失计算和生态补偿研究,从常规的定性环境影响评价损益分析的过程中,增加了定量计算的环节,计算出生态补偿金的阙值,以及应交的生态补偿金数量。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接合,能大幅度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使“环评”精确化。并以此为基础,对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引入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对关键技术环节进行了讨论。结论认为,将生态补偿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广大群众对生态补偿的理解和接受,增强缴纳生态补偿金的主动性;生态补偿与“环评”相结合后,便与其它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相衔接,共同构成多道防线,提供了众多的保障,保证生态补偿金的如期征收;生态补偿融入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利于生态补偿信息采取和扩散。论文还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强化损益分析和生态补偿的相关基础研究,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生态补偿试点,同时研究开展生态保护效益审计和建立生态补偿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