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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旨在研究东北亚地区的跨界环境污染合作治理,分析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在理论分析的基础本上结合福岛核泄漏事故作为案例分析,发现东北亚跨界环境污染合作治理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国家间的理性博弈问题,二是跨界环境污染合作的制度失效问题,三是国家之间的观念差异问题。之后在总结其他地区跨界污染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上述问题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加强东北亚跨界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制度化建设,建立东北亚环境共同体以及实现跨界问题的多中心治理。随着东北亚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成为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引起环境污染的加重,而环境的恶化又会反作用于抑制经济的发展,尤其土壤、空气、海洋等污染都困扰着东北亚各国。再加上伴随着一些意外事故的发生,比如说东北亚海域船舶溢油事故造成了海洋严重的污染,工厂爆炸事故引起的空气、海洋核土壤污染等,都加重了东北亚环境合作保护的压力。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在近几十年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成立了针对跨界环境污染问题的组织机构,对于治理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东北亚的跨界环境合作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包括制度失效和参与国之间的理性博弈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东北亚跨界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发展。因此本文将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东北亚环境合作中的制度失效和理性博弈问题,探究其如何制约东北亚的跨界环境污染合作治理。其次,本文将选用福岛核泄漏事故作为案例分析,来具体研究阻碍东北亚跨界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主要问题。之所以选用福岛核泄漏事故作为基础案例,是因为伴随着核能的广泛使用,对于东北亚地区来说,不仅是日本,韩国和中国都同样存在这样的核安全隐患。目前核能使用的越来越多,但在技术上仍不能保证绝对安全,特别是当发生人为不可控的灾难时,就无可避免地导致核泄露等核污染的产生,核事故的出现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周期性较长,污染范围更广,清理难度更大并且极易产生再次污染,因此核事故产生的危害更大,核安全问题成为了每个国家都必须正视的问题。核能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灾难。日本福岛核电站泄露就是明证。事实上,早在2007年时,日本刈羽核电站就曾因为地震发生了核泄漏事故,暴露出了核电站设计管理上的一些问题。核泄漏事故接二连三的发生,意味着核能至少目前并不是完全安全的能源,存在着很多不稳定的因素,也会带来不可估计的后果。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的发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核能的安全问题的反思和审视。但目前国际社会并没有针对核安全及治理有力的规则制度,这就意味着,一旦核事故发生,现行的应急治理和责任承担制度并不能达到很好的制约和辅助作用。因此鉴于核安全带来的环境问题对于东北亚地区有重大意义,本文将以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为基础,分析事件发生的始末,以中日韩三国为主要研究国家,分析三国在核泄露事故发生之后实际的反应及其所带来的利害关系,也包括事发之后东北亚国家的反应和核污染共同治理的情况,通过建立一个博弈模型的方式研究在核安全保障上国家的责任承担,来讨论中日韩三国在采取不同的应对态度时会带来的不同结果。最后文章中也会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针对跨界污染的合作治理经验,探讨其优点和对东北亚地区的适用性,并由此提出可以改进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的方法及其发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