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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治理的新思路,是针对我国供给体制这一关键领域所进行的一次深化改革,旨在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度创新是对制度改革、完善、替代、转换和更新的过程,它主要涉及新制度安排如何产生和旧制度安排如何过渡到新制度安排两个方面的内容。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认为,经济改革的实质就是对制度的变革和创新,甚至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技术、资本、自然资源等,是决定经济绩效的关键因素。20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西方在经济治理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对经济体制的供给端进行了改革创新。在中国,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本质上就是一次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有效制度供给增加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西方,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面对经济严重"滞胀"的局面,英国、美国、德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分别进行了以国有企业私有化为主要内容、以减税为核心和以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西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历史实践不仅表明制度创新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而且还分别在基本原则与主要措施方面给予当前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重要启示。制度创新与当前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制度因素是决定经济增长效率的关键因素,制度创新是促进经济增长效率持续提高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引导经济良性发展,促进社会生产效率整体提升。而制度供给滞后、制度创新需求不足和自主创新进展缓慢等制度性障碍,正是阻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的深层次原因。造成这些制度性障碍的根源既有市场层面的,也有政府层面的,分别表现为:微观市场主体缺乏独立性与自主性、市场竞争机制失灵、市场法治建设滞后、关键要素领域制度陈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制度创新模式转型滞后、政府职能转变缺乏动力、利益博弈致使政策失效、地方政府间竞争行为失范等。因此,推动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在于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突出共享的改革发展理念、注重体制机制的协调性、坚持市场化的基本取向、强调法治化的治理思路的基础上,既立足当前又着眼未来:从短期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完成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五大重点任务,其涉及范围广、具体内容繁多,但病根都是体制机制问题。因此,无论是清理"僵尸企业"、降低企业成本、化解房地产库存、增加有效供给还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都只有依靠制度的改革创新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长远来看,在决定我国经济长期持续有效增长的制度、技术、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方面,无不面临着制度陈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状况,迫切需要通过深入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来破除供给约束、消除供给抑制。比如,在制度要素层面,要深化政府简政放权改革;在劳动力要素层面,要调整和完善人口政策,构建科学的人口制度,加快实施人力资本战略;在技术要素层面,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彻底清除影响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障碍,营造有利创新发展的社会环境;等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巨大工程,而制度创新是其中的关键性环节且贯穿始终,虽然目前尚处于初始阶段,但只要在准确把握制度创新这一关键与核心的基础上,加强探索、深化实践、努力创新,必定能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