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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普遍的存在着信贷约束的问题。在持续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体系框架日渐形成,但我国农户的融资困境却未从根上得到解决,广大农村地区依然存在信贷配给的问题。究其原因,并非是资金的供给不足,而是因资金流动阶段内受到阻碍影响了资金流向农村的效率,形成了信息不对称的制约因素,导致金融服务交易成本明显增加,信贷业务由于合规抵押物品的缺失,在业务规模上难以实现突破,这使得农户很难成为银行的融资对象。而非正规金融的受制规模较小,功能有限,很难满足农户的信贷需求,我国农户长期面临着信贷约束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创新金融贷款模式,建立一种可持续性的金融机制,以便能够持续的为农村地区提供资金,满足农户的信贷需求。通过金融联结,将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和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联结起来,从而降低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可以实现对农户贷款规模的扩大。1986年亚太信贷协会(APRACA)正式采纳了这一建议,并在东南亚,印度,拉丁美洲等地付诸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国,金融联结也在各地发展起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模式,有效的缓解了农户的信贷配给。然而,金融联结的发展并不是一番顺利的,双方地位不平等,风险收益分配不均衡,相关政策体系不完善等,导致金融联结契约的达成存在一定困难和约束。本文首先对介绍了我国金融联结的现实背景,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进行了梳理,系统阐述了金融联结的研究意义与研究动态。运用规范分析法,分析金融联结的概念及特征,揭示了金融联结的内在机理与逻辑。以规范分析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在陕西阎良区得到的314份微观调查数据,识别农户的的借贷层次需求和借贷决策行为特征,并通过logit模型进一步分析农户的金融联结参与动力的影响因素,从农户角度提出金融联结动力机制的相关结论和建议。探讨金融联结的现实困境,分析了金融联结的风险分担机制与风险分担比例,研究设计了金融联结风险分担机制。本文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是金融联结实现的主要动力因素,银行与农户之间存在新古典契约关系,需要一个中介性质的制度,才能建立起治理结构,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优势与监督优势,可以弥补银行面对农户贷款时的缺陷,非正规金融还可以获得银行较低价格的资金,二者存在功能上的互补。农户金融联结行为是农户对融资渠道选择的结果,会受到农户个人特征与外部金融环境的影响。农户的年龄,耕种土地面积,是否加入合作社,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贷款被拒经历对农户的金融联结行为产生正向影响,家庭劳动力,收入的稳定性以及正规信贷经历对农户的金融联结行为产生负向影响。农户的合作组织关系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推动农户的组织化,将合作社作为农村金融联结的中介,有助于金融联结的发展。非正规金融的担保比例取决于贷款利率和银行的代偿率。银行的代偿率越高,非正规金融的分担比例越高。当银行的代偿率越接近贷款利率,非正规金融的分担比例就越小,由于双方的地位不平等,政策不完善等,银行往往要求非正规金融承担过多了风险,为了推动和引导金融联结的发展,政府需要提供一定的风险补贴。得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第一,强化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行业中的主体地位,识别金融服务风险机制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其加以改进,从而实现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第二,明确非正规金融的合法地位及重视其中介作用;第三,转变政府职能,为金融联结创造条件;第四,加强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第五:从我国国情特点出发,加快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速度。